1.按物質的物理化學性質采取措施
(1)盡量通過改進工藝的辦法,以無危險或危險性小的物質代替有危險或危險性大的物質,從根本上消除火災爆炸的條件。
(2)對于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物質、遇空氣能自燃的物質以及遇水能燃燒爆炸的物質等,可采取隔絕空氣、充入惰性氣體保護、防水防潮或針對不同情況采取通風、散熱、降溫等措施來防止自燃和爆炸的發(fā)生。如黃磷、二硫化碳在水中儲存,金屬鉀、鈉在煤油中保存,烷基鋁在純氮中保存等。
(3)互相接觸會引進劇烈化學反應,溫度升高,燃燒爆炸的物質不能混存,運輸時不能混運。
(4)遇酸或堿有分解爆炸燃燒的物質應避免與酸、堿接觸;對機械運動(如震動、撞擊)比較敏感的物質要輕拿輕放,運輸中必須采取減震防震措施。
(5)易燃、可燃氣體和液體蒸氣要根據貯存、輸送、生產工藝條件等不同情況,采取相適應的耐壓容器和密封手段以及保溫、降溫措施。排污、放空均要有可靠的處理和保護措施,不能任意排入下水道或大氣中。
(6)對不穩(wěn)定的物質,在貯存中應添加穩(wěn)定劑、阻聚劑等,防止貯存中發(fā)生氧化、聚合等反應而引起溫度、壓力升高而發(fā)生爆炸。如丁二烯、丙烯腈在貯存中必須加對苯二酚阻聚劑,防止聚合。
(7)要根據易燃易爆物質在設備、管道內流動時產生靜電的特征,在生產和儲運過程中采取相應的靜電接地設施。
另外,液體具有流動性,為防止因容器破裂后液體流散或火災事故時火勢蔓延,應在液體貯罐區(qū)較集中的地區(qū)設置防護堤。
2.系統(tǒng)密封及負壓操作
為防止易燃氣體、蒸氣和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構成爆炸性混合物,應使設備密閉,對于在負壓下生產的設備,應防止空氣吸入。
為保證設備的密閉性,對危險設備及系統(tǒng)應盡量少用法蘭連接,但要保證安裝檢修方便,輸送危險氣體的管道要用無縫管。應做好氣體中水分的分離和保溫,防止冬季氣體中冷凝水在管道中凍結脹裂管道而泄漏。易燃易爆物質生產裝置投產前應嚴格進行氣密性實驗。
負壓操作可防止系統(tǒng)中的有毒和爆炸性氣體向容器外逸散。但也要防止在負壓下操作,由于系統(tǒng)密閉性差,外界空氣通過各種孔隙進入負壓系統(tǒng)。
加壓或減壓在生產中都必須嚴格控制壓力,防止超壓,并應按照壓力容器的管理規(guī)定,定期進行強度耐壓試驗。系統(tǒng)檢修時應注意密閉填料的檢查調整或更換,凡是與系統(tǒng)密閉的關鍵部件都不能忽視檢修質量,以防滲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