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低溫液體貯罐及槽車,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要求執(zhí)行。
2、 裝車前,操作工要檢查槽車四證(行車證、駕駛證、押運證、罐體檢測報告)齊全,并登記入臺帳。
3、 操作人員在充灌或處理低溫液體時,應戴上干凈易脫的皮革,帆布或棉手套。若有產生液體噴射或飛濺可能,應戴上護目鏡或面罩。處理大量低溫液體或低溫液體嚴重泄漏時,應穿上無釘皮靴,褲腳在皮靴外面。
4、 操作人員在充灌或處理液氧時,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個人防護裝備,凡被油脂沾污過的衣服和防護用品必須更換;不得穿戴有靜電效應的化纖服裝;不得穿有釘子的鞋。操作人員的工作服若已滲透了氧,則不得進入有明火的場所。必要時,必須更換衣服或經過充分的吹除,在大氣中至少吹除15分鐘。
5、 操作人員的皮膚因接觸低溫液體或低溫氣體而被凍傷時,應及時將受傷部位放入溫水中浸泡或沖洗,切勿干加熱,嚴重凍傷應迅速到醫(yī)院治療。
6、 液氧槽車必須有導靜電接地裝置。
7、 槽車只有得到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充灌場所充灌;充灌時,操作人員必須在現(xiàn)場。充灌操作應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防止低溫液體外溢。充灌液氧時,5米內不得有明火。
8、 槽車在連接充灌輸液管道前,必須處于制動狀態(tài),防止移動;在斜坡處應設置防滑塊。
9、 槽車充灌結束后應及時離開,如果充灌工作中斷時間過長(過夜或假日中斷),應解脫輸液管連接。
10、 槽車在充灌裝卸作業(yè)時,汽車發(fā)動機必須關閉。
五麟公司甲醇廠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