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廠址選擇安全對策措施
5.2.1.1 防地震
根據《中國地震動參數(shù)區(qū)規(guī)劃圖》(GB18306-2001),本工程擬建場地基本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05g,對應地震烈度為6度。本工程屬于大型電廠,根據《火力發(fā)電廠土建結構設計技術規(guī)程》(DL5022-2012),本工程的汽機房、鍋爐房、集中控制樓、煙囪、鋼煙道、碎煤機室、轉運站及輸煤棧橋等荷載較大的建(構)筑物,抗震設防烈度需要提高一度進行設計。建議下一階段設計中應以“地質災害評價報告”的結果為依據進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