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1#樓主樓采用中聯(lián)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QTZ80(TC6012-6))型塔式起重機,該機最大起重高度為附著109.2m,其標準臂長為60m,自由安裝高度為40.5m,塔吊設置在主樓南側(cè)基坑圍護內(nèi)。該塔吊南面靠圍墻內(nèi)側(cè)有一高壓線(10KV),該高壓線最高頂線離地高度為約9米,高壓線邊線距離塔身水平距離為21m。
塔吊在工作過程中雖大部份時間的工作范圍不在高壓線方向作業(yè),但工作中存在塔臂要轉(zhuǎn)過高壓線上方的危險因素,特別是起吊過程中在吊鉤未升至超過高壓線頂安全距離時,如遇突然停電在風力作用下可將吊臂吹轉(zhuǎn),危及高壓電線和塔機人身安全。因此,特編制此安全防護方案。
塔吊高壓線安全防護措施:
(一).對塔吊本身進行安全防護
1.在塔臂上設置安全回旋半徑標志,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12第4.1.4規(guī)定,本塔吊小車與高壓線邊線的最小安全水平距離為2米,在小車距塔身18米處吊臂上設一紅色小旗(白天)和紅色警示燈(夜晚)。
2.第一次安裝高度確保正常吊物時,吊物與高壓架空頂線距離大于安全距離。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12第4.1.4規(guī)定,本塔吊物與高壓線項線的最小安全垂直距離為3米,鋼絲繩取正常5米吊物,吊物高度取2米,則塔吊第一次安裝高度應大于9+1+5+2+3=20米,滿足該塔吊自由安裝高度20m的要求,塔吊安裝中一次升至28米高度。
3.加全檢查工作。除進行經(jīng)常性日常安全檢查外,項目部應定期對塔機安全性能進行檢查和檢驗,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塔機工作運轉(zhuǎn)正常。
(二).搭設安全防護設施,在意外情況下對吊鉤和吊物進行攔截。
1.沿施工現(xiàn)場1#樓南側(cè)工地圍墻內(nèi)(距離高壓線北側(cè)2m,距離塔身19米)搭設雙排鋼管腳手架防護,長度20m,高度10.5m(東西向延伸搭設至圍墻邊,形成一個包圍圈),防護高度高于高壓線高度1.5米,立桿間距1.5m,排距1.05m,步距1.8m,正面設剪刀撐,端面設之字斜撐,兩正面半高4.5m處做拋撐,高度6m處做鋼絲繩與埋地2m深度鋼管扣件連接錨固,間距按立桿隔一撐(拉)一,在防護架最上兩步綁扎安全網(wǎng)。
2.防護架兩端部四根立桿通長涂刷紅白相間油漆,高壓線高度以上所有鋼管涂刷紅白相間油漆,面向司機方向張掛“高壓危險,小車止步”警示標語,立桿上插三角彩色小旗,夜晚設置紅色警示燈。
3.防護鋼管架采用直徑為8mm圓鋼或標準鍍鋅扁鐵接地處理。
(三).從塔吊操作上加強安全控制
1.對塔吊司機進行細致的安全技術交底。
2.在塔機駕駛室顯要位置張貼“注意高壓線”的警示標語,時刻提醒司機。
3.建立安全獎罰制度,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4.停吊間隙必須將吊鉤收至超過高壓線安全高度以上,不得將重物懸停在空中;停機時確保吊鉤收至最頂端,并且吊鉤下不得掛鋼絲繩;同時嚴禁吊物在高壓線上空行走。
5.加強通信指揮,在臨近高壓線附近吊物時必須與地面指揮員配合,嚴禁無指揮吊物。吊物司機必須得到準確指揮信號后,進行操作,在塔吊運轉(zhuǎn)情況下不得離崗。塔吊指揮、司機持證上崗,要有很強的工作責任感。非司機人員不得操縱,司機酒后和患病時也不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