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保障措施
1、深化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牢記“安全第一”的宗旨,施工人員堅持持證上崗。
2、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責權利相統(tǒng)一,層層簽訂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狀,把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到每一級領導,落實到每一個工點、每一道工序、每一個職工。嚴格考核,獎罰嚴明。
3、認真實施標準化作業(yè),嚴肅施工紀律和勞動紀律,杜絕違章指揮與違章操作,保證勞動防護設施的投入,使安全生產建立在管理科學、技術可靠、防護嚴密的基礎上。
4、重點工序及不良氣候條件的,要結合現(xiàn)場和實際情況,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嚴格按照針對本工程重要工序所采取的施工技術方案,認真組織落實,不簡化或削弱。按照施工方案中制定的各項技術措施組織施工,不強化施工工序、減弱防護措施。
(二)水上交通安全措施
1、為了確保施工安全及航道通航, 橋梁施工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并掛上紅燈,在河道上下游各300m處設置警告標志牌和限速標志牌等。
2、在水上支撐設置防撞鋼管樁,防止來往船只碰撞水上支撐。另外在水上設置防霧燈、變頻警示燈等,保證有霧天氣的船只航行安全。
3、夜間在通航口設置足夠數(shù)量的警示燈,及早通知過往船只,確保過往船只的通過安全。
4、水上作業(yè)人員施工前需進行水上施工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水上作業(yè)。施工時,作業(yè)人員必須穿著救生衣,防止落水。
5、在安裝主橋縱向貝雷片梁和主橋拱肋時,需提前和航道、海事部門聯(lián)系,要求派專人對航道進行交通管制。
6、在施工期間派專人值班,發(fā)現(xiàn)緊急情況及時通知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和航道、海事部門聯(lián)系,便于及時處理。
7、成立緊急事故處理小組和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參加人員包括: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業(yè)主單位、海事、航道部門等,保證信息渠道暢通,事故處理及時,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