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季度發(fā)生交通事故855起 死亡320人
作者:張彬
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評論: 更新日期:2009年04月21日
記者20日從全區(qū)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內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呈現8個特點,其中駕駛人交通違法仍是引發(fā)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據了解,今年一季度,全區(qū)共接報道路交通事故855起,死亡320人,受傷1013人,直接財產損失261.06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受傷人數和直接財產損失分別下降13.9%、5.06%和26.40%,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期持平。
據交警部門統(tǒng)計分析,去年以來內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呈現8個特點:一是國省道特大事故多發(fā),2008年發(fā)生的43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國省道共發(fā)生33起,占76.74%;二是駕駛人交通違法仍是引發(fā)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不按規(guī)定讓行、超速行駛、違法超車、逆向行駛、酒后駕車和無證駕駛6種違法行為引發(fā)的交通事故占機動車事故總數的60.88%;三是因雨、雪、霧、陰天惡劣氣候引發(fā)死亡交通事故同比上升;四是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大,公路交通事故死亡率高;五是文化層次較低群體交通事故死傷比例大;六是低速貨車、拖拉機和電動自行車肇事死亡人數同比上升幅度大;七是生產營運車輛肇事明顯下降;八是今年2月20日至3月31日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期間,交通事故明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