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
1.安全生產(chǎn),人人有責。
2.任何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者,應立即制止。
3.對認真遵守本規(guī)程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本規(guī)程者,應認真分析,加強教育,分別情況,嚴肅處理。對造成嚴重事故者,應按情節(jié)輕重,予以行政或刑事處分。
4.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zhí)行。
5.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6.兩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須經(jīng)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zhí),另一份由值班員收執(zhí),按值移交。
7.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fā)給一張工作票。
8.第一、二種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的檢修期為限。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若擴大工作任務,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通過工作許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項目。
9.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xiàn)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動作。
10.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cè)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
11.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1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
13.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外,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有圍欄或裝設其它保護裝置,以防落物傷人。
14.在梯子上工作時,梯子與地面的斜角度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子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15.與工作無關人員禁止在起重工作區(qū)域內(nèi)行走或停留。
16.起吊重物不準讓其長期懸在空中。有重物暫時懸在空中時,嚴禁駕駛?cè)藛T離開駕駛室或做其它工作。
17.使用搖表測量高壓設備絕緣,應由兩人擔任,測量用導線應使用絕緣導線,其端部應有絕緣套。
18.禁止從運行設備上直接取試驗電源。
19.增設的專責監(jiān)護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20.電動機及起動裝置外殼均應接地。禁止在運轉(zhuǎn)中電動機的接地線上進行工作。
21.在測量絕緣前后,必須將被試設備對地放電。測量絕緣時,必須將被測設備從各方面斷開,驗明無電壓,確實證明設備無人工作后,方可進行。
22.使用鉗形電流表時,應注意鉗形電流表的電壓等級,測量時戴絕緣手套站在絕緣墊上,不得觸及其它設備,以防短路或接地。觀察表計時,要特別注意保持頭部與帶電部分的安全距離。
23.電氣設備救火對帶電設備應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不得使用泡沫滅火器。
24.所謂運用中的電氣設備,系指全部帶有電壓或部分帶有電壓及一經(jīng)操作即帶有電壓的電氣設備。
25.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隔離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26.電氣設備分為高壓和低壓兩種。
27.電氣工作人員對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應每年考試一次。
28.已結束的工作票應保存三個月。
29.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是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
30.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
31.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是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zhuǎn)移和終結制度。
32.新參加電氣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知識教育后,方可下現(xiàn)場隨同參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單獨工作。
33.工作地點應懸掛“在此工作”標示牌。
34.雷電時,嚴禁測量線路絕緣。
35.工作票破損,不能使用時,應補填新的工作票。
36.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
37.《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適用于運用中的發(fā)、變、送、配、農(nóng)電和用戶電氣設備上工作的一切人員。
38.需要變更工作班成員時,必須經(jīng)工作負責人同意。
39.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
40.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更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
41.參加帶電作業(yè)人員,應經(jīng)專門培訓,并經(jīng)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工作。
42.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員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設備的運行接線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事先取得對方的同意。
43.工作尚未全部終結,而需送電試驗電動機或起動裝置時,應收回全部工作票,并通知有關機械部分檢修人員后,方可送電。
44.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工作前一日交給值班員,臨時工作可在工作開始以前交給值班員。
45.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46.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獨移動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離。
47.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內(nèi)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nèi),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nèi)。進入上述范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
48.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49.帶電作業(yè)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50.在屋外變電所和高壓室內(nèi)搬動梯子、管子等長物,應兩人放倒搬運,并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