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guī)范非煤礦山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管理和應急救援響應程序,明確有關機構職責,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及時、科學、有效地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保障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保護非煤礦山職工人身安全。
1.2 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措施,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和科學指揮。
1.2.2分級管理。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