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突發(f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保證事故發(fā)生后,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的實施救援工作,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內政發(fā)〔2004〕11號)精神,結合我盟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宗旨
以“自救為主、統(tǒng)一指揮、多方協(xié)助、減少損失”為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二、應急救援范圍和事故等級
(一)救援范圍
道路交通、工礦、商貿、工程建設、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火災、水災和惡性中毒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