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項目 |
評審內容及要求 |
評審意見 |
事故特征* |
1. 明確可能發(fā)生事故的類型和危險程度,清晰描述作業(yè)現場風險。 2. 明確事故判斷的基本征兆及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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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組織及職責* |
1. 明確現場應急組織形式及人員。 2. 應急職責與工作職責緊密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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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處置* |
1. 明確第一發(fā)現者進行事故初步判定的要點及報警時的必要信息。 2. 明確報警、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引導、擴大應急等程序。 3. 針對現場(操作程序、工藝流程)處置、事故控制和人員救護等方面制定應急處置措施。 4. 明確報警方式、報告單位、基本內容和有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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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 佩帶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2. 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3. 有關救援措施實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4. 現場自救與互救方面的注意事項。 5. 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方面的注意事項。 6. 應急救援結束后續(xù)處置方面的注意事項。 7. 其他需要特別警示方面的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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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表應急預案的關鍵要素。基層現場處置預案落實到崗位每個人,可以只保留應急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