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質檢總局《關于編制特種設備專項應急預案指南的通知》(質檢特函【2006】71號)文件的要求,為規(guī)范液氯汽車罐車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工作,提高液氯汽車罐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質量,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中心組織人員會同有關單位編制完成了《液氯汽車罐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南》。
本指南共分13章,主要由總則、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單位資源和安全狀況分析、危險辨識與災害后果預測、預警和預防機制、應急響應、應急技術和現(xiàn)場處置措施、現(xiàn)場恢復、保障措施、預案編制管理和更新、事故調查等內容組成,其中危險辨識與災害后果預測,預警和預防措施,應急技術和現(xiàn)場處置措施是本預案指南的技術基礎。本指南較為詳盡的敘述了液氯汽車罐車事故應急管理所應采取的程序、方法和技術路線,闡述了如何建立企業(yè)專項預案、確立企業(yè)應急管理體系的問題。
本指南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總結了多年液氯汽車罐車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借鑒了國內外相關的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范,并廣泛征求了國內有關單位、專家的意見,最后經審查定稿。
本指南主要適用于指導企業(yè)編制專項應急預案,也可用于基層技術人員應急救援工作時借鑒和參考。使用單位應在編制專項預案,開展應急工作時,考慮自身應急資源情況,結合實踐,對其進行補充和完善。
本指南由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中心負責管理和解釋。
本指南由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移動式壓力容器分技術委員會、上海氯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天原化工運輸公司、上海市特種設備監(jiān)督檢驗技術研究院負責起草。參加起草的人員有周偉明、張而立、魏勇彪、朱華、顧旭初、丁建勛、吳興華、施鋒萍。
本指南由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中心吳旭正、石少華、劉牧玲負責統(tǒng)稿,郭元亮主審。
由于應急事業(yè)的不斷發(fā)展,編者水平所限,本指南不足之處在所難免。在使用本指南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請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中心,以便今后修訂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