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針對目前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結合當前的安全生產實踐,通過對一起特別重大事故和幾起重大事故的深入剖析,獲知其事故頻繁發(fā)生的主因在于從業(yè)人員安全知識欠缺,法制意識淡薄,違法違章行為嚴重。因此,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建立健全和完善的法制建設將是一項刻不容緩的工作,也是讓安全生產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軌道的有效捷徑。
關鍵詞:煤礦企業(yè);安全管理;法制建設
引言:安全是煤礦的永恒主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重視安全生產,保護勞動者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這是我們安全工作的根本任務。安全管理是一項比較全面、復雜的系統(tǒng)化工程。當前煤礦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事故的頻繁發(fā)生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中一個突出的問題。要從根本上遏制事故的發(fā)生,筆者認為除了從管理、技術、設備上下功夫,關鍵還是要加強法制建設,健全法制體系,讓安全生產真正走上法制化軌道,真正讓安全生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我國煤礦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
我國煤礦生產的突出特征之一是點多面廣、集中化程度低。煤礦行業(yè)屬于高危作業(yè),井下條件復雜多變,“瓦斯、煤塵、頂板、火災、水災”五大自然災害時刻威脅著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生產的正常運行。近年來,黨和政府雖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但是煤礦事故仍然居高不下,據(jù)統(tǒng)計,2003年煤礦死亡人數(shù)8000余人,占全球煤礦死亡人數(shù)的80%;2004年共有6027人死于煤礦事故;2005年1月—5月份全國共發(fā)生5起特別重大事故死亡397人,同比增加1起,31人;重大事故48起,死亡774人,同比減少6起,死亡人數(shù)增加14人,其中,煤礦企業(yè)發(fā)生18起,死亡304人,同比增加8起,150人。顯而易見,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遏制事故的發(fā)生是一項緊急而迫切的任務。二、當前幾起事故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遼寧省阜煤集團孫家灣“2.14”事故
2005年2月14日,阜煤集團公司孫家灣煤礦海洲立井發(fā)生一起特大瓦斯事故,共造成214名礦工遇難,30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968.9萬元。事故發(fā)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黃菊副總理和華建敏國務委員相繼作出重要批示。海洲立井改擴建后年設計能力為150萬噸,今年1月份產煤就達15.5萬噸。經調查領導小組認真分析,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原因主要表現(xiàn):
1直接原因:沖擊地壓造成3316風道外段大量瓦斯異常涌出,3316風道里段掘進工作面局部停風造成瓦斯積聚、瓦斯?jié)舛冗_到爆炸界;工人違章帶電檢修臨時配電點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產生電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2間接原因:海洲立井改擴建工程及礦井生產技術管理混亂,超能力生產,勞動組織管理混亂,缺乏統(tǒng)一、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煤礦安全管理混亂,有章不循,政府有關部門未能嚴格履行職責,監(jiān)管監(jiān)察不到位,這些是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最后對33名事故責任人相應進行了處理。
(二)案例二、云南省曲靖市富源縣竹園鎮(zhèn)“2.15”事故
2005年2月15日14時30分,云南省曲靖市富源縣竹園鎮(zhèn)松林村一無證非法煤礦發(fā)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7人(其中女工10人)、受傷15人。該礦于2003年12月由當?shù)卮迕駨埨吓宸欠ㄩ_挖,系無證開采小井,2004年2月被責令封停。2004年12月初,張老佩與當?shù)卮迕褛w圖強合伙組織人員啟封開挖。該井為獨眼井開采,明刀閘、明接頭、明插座,事故隱患突出,不進行瓦斯檢測。最后造成瓦斯積聚達到爆炸濃度,井下電工操作潛水泵產生電火花引爆瓦斯。這是一起責任事故,分別對3名責任人給予了處分。
(三)案例三、黑龍江省富新煤礦“3.14”事故
2005年3月14日11時40分,黑龍江省七臺河礦業(yè)精煤(集團)公司新富煤礦三區(qū)一采發(fā)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8人、受傷1人。事故發(fā)生后,經調查核實,該井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2004年11月被下達停產通知,要求整頓,方可恢復生產。但該井在2005年2月19日未經集團公司驗收擅自開工組織生產,因掘進工作面長期處于停風狀態(tài),造成瓦斯積聚并達到爆炸極限,工人在礦燈帶電的情況下更換燈泡,產生電火花引爆瓦斯,造成這起特大事故。最后,對4名責任人員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已實行刑事拘留)、并同時對15名負有管理和監(jiān)管責任的有關人員追究其行政責任。(四)案例四、河北承德暖兒河“5.19”事故
2005年5月19日,河北承德暖兒河煤礦發(fā)生瓦斯爆炸,死亡49人,截止6月7日有關資料反映仍有1人下落不明。該礦始建于1982年,2004年改制民營,年設計生產能力21萬噸。事故地點是該礦二采區(qū)工作面,當時井下有85人作業(yè),51人被困井下,其中5月25日8時1人被救生還。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該礦安全管理混亂,按規(guī)定,瓦斯?jié)舛冗_到1%要停產,達到1.5%要撤人,達到2%要斷動力電。然而當時礦井內瓦斯?jié)舛纫堰_4%,在這種瓦斯?jié)舛雀叩那闆r下不撤人,不采取措施,最終釀成大禍。
2經濟利益驅動,超能力生產。暖兒河礦的設計年生產能力21萬噸,但今年經營管理者提出年產30萬噸的目標。
3不執(zhí)行有關部門下達的停產指令。2004年1月29日,該礦向有關部門申請許可證,但有關部門經過審查后認為不具備生產條件。2005年1月18日、4月13日煤監(jiān)部門分別兩次對該礦下達停產指令,但該礦拒不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