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幼兒園及園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駕駛員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幼兒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幼兒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幼兒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幼兒不能飲酒。幼兒園發(fā)現(xiàn)酒后駕車,有權(quán)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xiàn)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幼兒從上車到下車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wù)必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幼兒的生命安全,不能請人代駕。
七、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八、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違反上述規(guī)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園方簽字: 司機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