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20年以來,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都過上小康社會,家中都有有行車、摩托車、汽車等。交通運輸業(yè)也為斷提高,全國各地形成了國道、省道、縣道,汽車專業(yè)公路、高速公路四通八達的公路。
生活水平提高了,交通發(fā)達了,可也給人們帶來許多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幾乎天天都發(fā)生,給人們直接帶來傷害和經濟損失。如:2002年7月31日傍晚,在廣州市區(qū)某交通主干道上,初一學生郭同學在放學回家路上橫過馬中時,為走捷徑爬上了馬路中間的護欄。然而,就在他從護欄一側縱身往下跳時,被一輛疾駛過來的小客車撞個正著,當場昏死過去。經醫(yī)院診斷,郭同學腦部嚴重受傷,變成了“植物人”。
上述郭同學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擅自攀護欄,造成慘劇。我們應該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我國是“自行車”王國,但自行車違章與大多數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密切相關。如:2002年9月2日傍晚,某中學的陳學生放學后如往常一樣騎自行車回家。在校門口,她恰好遇見鄰居,便表示自己愿意載她一起回家,她的鄰居也欣然答應。一路上,她倆有說有笑。在某主干道處,陳同學將自己的自行車拐進了機動車道。突然,一個斜坡處,前方一輛機動車緊急剎車,而陳同學因載著人,一時避讓不及,撞在前面機動車的右后側,致使四肢嚴重受傷。
自行車給同學們的出行帶來了便利,但與此同時也帶來了安全隱患。上述陳同學與她的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有必然聯(lián)系,沒有危及生命安全著實已經是不幸之中萬幸。因此,我們上學騎車應該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生命屬于我們只有一次,我們應該關愛自己的生命,不要拿生命開玩笑。我們無論是騎自行車上學,還是過馬路,都應該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我們應該做到關愛生命,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