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日起,秦皇島市工傷保險將實現市級統籌,作為首批在全省率先實現工傷保險市級統籌的試點城市,秦皇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召開了全市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動員大會,同時下發(fā)了《秦皇島市工傷認定工作規(guī)程》等八個配套文件。
工傷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后,全市統一工傷保險參保范圍和對象、繳費基數和費率標準、基金財務管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業(yè)務流程和業(yè)務信息系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的工傷認定工作。用人單位發(fā)生事故傷害后,應在24小時內電話報告并向屬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經辦機構報送《事故傷害報告表》,對重大傷亡事故(重傷2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事故),各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在24小時內上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此外,方案正式施行前,已受到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的職工,尚未完成工傷認定的,其認定工傷后的待遇按原政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