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氮肥安全技術規(guī)程
發(fā) 文 號:化督發(fā)(1995)904號
發(fā)布單位:化督發(fā)(1995)904號
查水壓、油壓是否正常,確保靈活可靠。
3.3.3.10 采用微機控制造氣制氣時,應注意:油泵出口壓力控制在3.5~4.5MPa,油缸油液位控制在3/4處。在操作崗位應設油壓、油位低限報警。
3.3.3.11 維護電磁閥時,要檢查接線頭是否緊固,打掃衛(wèi)生嚴禁用濕毛巾,避免有水造成電磁閥短路。
3.3.3.12 突然斷電時,應將運行按鈕釋放,送電時再行啟動。
3.3.3.13 停車時應關閉氣(汽)路總閥、根部閥、調節(jié)閥,打開各放空閥,防止氣(汽)漏入系統(tǒng)。
3.3.3.14 大、中修后開車,必須試漏、試壓、吹掃系統(tǒng);點火前系統(tǒng)應負壓,否則需開蒸汽吸引。
3.3.3.15 點火前必須置換、吹凈、分析合格,防止爐內爆炸;燃燒爐應安裝足以卸壓的防爆片,防爆片的位置應符合安全要求,并安裝安全網罩。
3.3.3.16 燃燒爐點火時,人不能正面對著點火孔,應站在側面,以防火焰噴出傷人。
3.3.3.17 催化劑升溫還原時熄火,當溫度降至600。C以下時,必須用蒸汽吹掃后,方能重新點火。
3.3.3.18 廢熱鍋爐必須設有可靠的安全閥、液位計、液位超高、低限聲光報警裝置,及壓力表、放空閥等。
3.3.3.19 廢熱鍋爐液位計要定時沖洗,保持清潔明亮,直觀液位真實,穩(wěn)定在1/2~2/3處。
3.3.3.20 廢熱鍋爐嚴重缺水時,應停爐處理,嚴禁向爐內加水。
3.3.3.21 安全閥應定期校驗,安全閥不準安裝根部閥。每班檢驗一次,確保安全閥可靠。
3.3.3.22 嚴格控制爐內和出口蒸汽壓力,禁止超壓運行。
3.3.3.23 氣柜高度不得低于40%,不得超過90%,壓縮合成工段應裝氣柜高低限報警裝置。
3.4 脫硫
3.4.1 脫硫溶液制備槽、循環(huán)槽等設備,必須設置人孔蓋、排氣管和防護欄桿。
3.4.2 制備脫硫溶液時,要戴防護眼鏡。
3.4.3 要時刻注意羅茨鼓風機進出口壓力,防止負壓。鼓風機房應通風良好,防止人員中毒。
3.4.4 必須保持富液槽(或稱循環(huán)槽、地槽)和貧液槽(或稱再生槽)液位的正常,防止富液泵和貧液泵抽空。
3.4.5 必須保持脫硫塔、清洗塔或分離器、液封等液位正常,嚴防煤氣逸出發(fā)生事故。
3.4.6 嚴格控制脫硫后半水煤氣中硫化氫含量,應在工藝指標內。
3.4.7 必須經常注意系統(tǒng)內各塔、器、槽的壓差,定期清除設備內沉積物。
3.4.8 檢修羅茨機、溶液泵時,要配備防護用品,加強通風,謹防煤氣中毒或溶液灼傷。
3.4.9 熔硫釜操作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超壓運行。
3.4.10 硫磺包裝間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禁止同時存放氧化劑和易燃物品。
3.5 變換
3.5.1 變換爐升溫用電加熱器時,啟用前必須經電工全面檢查,并先通氣后啟用電加熱器,嚴禁違章作業(yè)。
3.5.2 升溫還原時發(fā)生斷電、斷水、斷氣,應立即停用電加熱器。緊急停車應保持系統(tǒng)正壓。
3.5.3 變換爐停車后降溫、觸媒鈍化操作必須與外系統(tǒng)隔離。
3.5.4 低變液體硫化罐應遠離明火,罐內要加水保護。用氮氣瓶壓力壓入系統(tǒng)時,罐內壓力不得超過0.05MPa。作業(yè)現(xiàn)場要備消防器材和防毒面具。
3.5.5 應安裝熱水泵跳閘及飽和熱水塔液位高低限報警信號裝置。
3.5.6 停車或正常生產時,必須控制熱水飽和塔液位。
3.5.7 正常生產時,入爐煤氣中氧含量必須在0.5%以下。
3.5.8 嚴格控制變換氣中CO含量,使其在工藝指標范圍內。
3.5.9 注意循環(huán)水質,根據(jù)水質進行更換,使其達標。
3.5.10 變換停車檢修時,如變換觸媒不鈍化,則必須保證空氣不侵入觸媒,防止觸媒燒壞及設備損壞。
3.5.11 變換爐觸媒鈍化必須保持水循環(huán)。
3.6 碳化
3.6.1 倒塔作業(yè)要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倒塔時必須保持原料氣成份合格,嚴禁超壓。
3.6.2 嚴格控制綜合塔(回收清洗塔)液位,氣液分離器必須定時排放,防止帶液至壓縮機發(fā)生液擊事故。
3.6.3 脫碳水洗塔液位要穩(wěn)定,塔后應設水分離器,并裝有自動排水和聲光報警裝置。
3.6.4 禁止在離心機運轉時用手或其它工具伸入轉鼓接取物件。
3.6.5 禁止使用液氨直接制作氨水。
3.6.6 嚴格控制原料氣中的二氧化碳和氨含量在工藝指標范圍內。
3.6.7 嚴格碳化操作,防止碳化氣倒注氨水槽。
3.6.8 凡母液、濃氨水取樣時,應戴防護用品;當氨水濺入眼內或皮膚時,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后去就醫(yī)。
3.6.9 稠厚器、離心機和包裝下料口應設置吸風裝置。
3.6.10 嚴禁用鐵器敲擊氨水槽和母液槽。在貯槽區(qū)動火,必須按一類動火辦理“動火許可證”,動火現(xiàn)場周圍必須有防止火星濺落的措施。
3.6.11 在碳化水箱泄漏時,嚴禁帶壓堵漏。
3.6.12 檢修碳化系統(tǒng)設備時,無論是否動火均應置換分析合格,辦理“動火許可證”。并嚴禁用鐵器敲擊,拆卸螺栓應緩慢。
3.7 壓縮
3.7.1 應設置本系統(tǒng)入口壓力低限報警裝置和羅茨機與壓縮機停車聯(lián)鎖裝置。
3.7.2 壓縮機去變換、脫硫、銅洗、“雙甲”、合成各工序的工藝管道上,應裝止逆閥。
3.7.3 壓縮機各段出口管道上,應安裝安全閥并定期校驗,確保靈敏可靠;安全閥出口導氣管應接出室外,并高出廠房2米。
3.7.4 壓縮機總集油槽上回氣閥應保持常開,嚴禁憋壓。
3.7.5 要確保各壓力、溫度、電流、電壓、報警等儀表控制裝置在有效期內,并靈敏、準確、可靠。
3.7.6 嚴格執(zhí)行開停車操作規(guī)程。盤車器要拉開,禁止使用吊車進行盤車。
3.7.7 禁止帶負荷啟動。
3.7.8 水壓、油壓保持正常,有關管線要暢通。
3.7.9 氣缸水夾套斷水時,禁止立即補加冷卻水,應停車自然冷卻后,再進行處理。
3.7.10 嚴格控制潤滑油的油位及加油量,確保壓縮機各部件供油正常。齒輪油泵油壓不能低于指標規(guī)定值,應設置油泵油壓與壓縮機運行聯(lián)鎖裝置,嚴防注油器油管倒氣。
3.7.11 更換壓縮機氣缸活門,必須確認壓力卸盡方可作業(yè)。更換過程中要加強通風,不得撞擊,嚴防煤氣中毒及發(fā)生著火和爆燃事故。
3.7.12 排油水時,嚴禁過猛過快,防止大量竄氣。禁止數(shù)臺壓縮機同時排油水,以防進口總管壓力波動及總集油槽憋壓發(fā)生事故。
3.7.13 壓縮機開停機、倒機過程中,升壓或卸壓必須緩慢,各段壓力要平穩(wěn),防止氣體倒流、高壓氣竄入低壓系統(tǒng)、外工序的溶液水倒入壓縮機發(fā)生事故。
3.7.14 壓縮機開機或倒機時,要認真檢查相關的各個段間近路閥是否關嚴,不能內漏,以確保銅洗、“雙甲”和合成工序的正常操作。
3.7.15 壓縮機空氣試壓或試車,必須嚴格遵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特別要注意:
3.7.15.1 與正在生產系統(tǒng)用盲板隔絕,壓縮機系統(tǒng)內可燃氣已置換徹底,各段出口壓力、溫度均不得超過規(guī)定指標。
3.7.15.2 空氣試壓的時間不能過長,并嚴密監(jiān)視控制壓縮比和各段出口溫度。
3.7.15.3 如采用靜電除焦設備的,必須設置半水煤氣氧氣自動分析儀,且與靜電除焦控制柜聯(lián)鎖,一旦氧含量超過0.8%,電路即自動斷開,確保靜電除焦設備安全運行。
3.7.16 壓縮機開停機,大幅度加減負荷,應事先與有關單位(工序)聯(lián)系。
3.8 氣體凈化
3.8.1 脫碳
3.8.1.1 必須保持吸收塔(或水洗塔)、閃蒸器(或氫氮回收器)等液位正常和穩(wěn)定,嚴防氣體帶液或貧液竄氣。
3.8.1.2 吸收塔后必須設有足夠大的凈化氣液分離器,并定期排放,嚴防帶液。
3.8.1.3 嚴格控制脫碳后凈化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使之在工藝指標內。
3.8.1.4 碳酸丙烯脂脫碳,必須嚴格控制貧液中含水量≤2%,以防止吸收塔及各解吸設備和管道的腐蝕。
3.8.1.5 必須確保氣提塔(或脫氣塔)液位正常,嚴防溶劑泵(或離心泵)抽空。
3.8.1.6 必須加強對溶劑泵(或離心泵)的維護保養(yǎng),謹防泵軸密封泄漏、空氣內漏使脫碳氣中氧含量升高。
3.8.1.7 碳酸丙烯脂脫碳,必須加強對變換氣中硫的脫除,確保進入吸收塔的變換氣硫含量在允許指標內,減少系統(tǒng)內沉積物的生成,維護碳酸丙烯脂脫碳生產穩(wěn)定運行。
3.8.1.8 向系統(tǒng)內添加碳酸丙烯脂或檢修溶劑泵、設備、溶劑管道時,要戴防護眼鏡,謹防溶劑濺入眼中。
3.8.1.9 碳酸丙烯脂堆放現(xiàn)場及倉庫,嚴禁明火。
3.8.1.10 當設備、溶劑管道需要動火時,應排盡殘存溶劑,并對檢修部位用水沖洗,消除殘留的碳酸丙烯脂,防止著火事故發(fā)生。
3.8.2 銅洗
3.8.2.1 制取醋酸銅氨液或對銅液系統(tǒng)設備、管道檢修時,必須佩戴防護器具,謹防銅液濺入眼中。當銅液或醋酸、氨濺入眼內時,應立即在現(xiàn)場用大量清水沖洗,再去就醫(yī)。
3.8.2.2 銅液出口管道必須安裝止逆閥,以防緊急停車時高壓氣體倒入銅泵進入低壓系統(tǒng)。
3.8.2.3 嚴格控制精煉氣質量(CO+CO2含量)和再生后銅液各組份;銅比在規(guī)定工藝指標內,保持銅液純凈,發(fā)現(xiàn)銅液混有油污、沉淀物應進行過濾處理。
3.8.2.4 向再生系統(tǒng)加氨操作要平穩(wěn),要經常在銅液泵進口緩沖器等部位排氣,防止銅泵抽空。
3.8.2.5 控制再生器液位在正常范圍內,防止假液位。
3.8.2.6 嚴格控制銅塔液位和減壓后的銅液壓力,防止液位偏低,造成高壓氣體竄入低壓系統(tǒng),同時要嚴防銅塔液位過高,造成銅液帶入合成系統(tǒng)。
3.8.2.7 油分離器排油水時,切忌過猛、過快,防止氫氮氣體的損失和著火。
3.8.2.8 銅塔液位計的照明燈須采用防爆型,并禁止安裝在液位計正前方。
3.8.2.9 進入再生系統(tǒng)地槽時,應雙人作業(yè),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監(jiān)護。
3.8.2.10 銅塔檢修熱洗后,應放盡熱水,待塔內冷卻后才能用空氣吹掃、置換。用空氣做氣密性試驗,必須與生產系統(tǒng)隔絕,證明塔內無可燃物,空氣壓力不得太高,防止塔內燃燒。
3.8.3 “雙甲”(粗甲醇、甲烷化)
3.8.3.1 認真執(zhí)行“雙甲”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開停車步驟操作。兩塔觸媒升溫,必須控制升壓和升溫速率,防止因升壓、升溫過快導致塔和附屬設備、附件受損。
3.8.3.2 嚴格控制進口氣體CO、CO2含量,穩(wěn)定塔溫,保護觸媒。
3.8.3.3 嚴格執(zhí)行工藝指標,嚴禁超壓、超溫,保證出口氣質量合格。
3.8.3.4 兩塔卸壓放空速率≤0.4MPa/分,要保持塔前壓力高于塔后壓力,嚴防氣體倒流,避免把觸媒等雜物吹入中心管,造成電爐絲燒斷事故。
3.8.3.5 放粗甲醇操作,應緩慢均勻,放醇壓力控制在≤0.35~0.6MPa內,嚴防高壓氣體竄入低壓設備和貯槽。
3.8.3.6 嚴格控制水洗塔液位,防止帶水侵入觸媒層。
3.8.3.7 時刻注意系統(tǒng)壓力,根據(jù)系統(tǒng)阻力,用蒸汽吹煮;粗甲醇水冷排管,防止石蠟堵塞。
3.8.3.8 取粗醇樣品要戴好防護眼鏡,嚴防甲醇濺入眼睛。
3.8.3.9 粗甲醇貯槽液位控制在1/3~3/4處,最大裝量不得超過90%。放空管要裝有阻火器,貯槽避雷裝置要安全可靠。3.8.3.10 甲烷化塔升溫,嚴禁用煤氣、不合格的變換氣。原料升溫,氣體中CO≤0.4%以下,避免產生羰基鎳。
3.8.3.11 甲烷化塔觸媒還原后,需卸壓、降溫停車檢修時,必須用氮氣置換塔內余氣,用氮氣保養(yǎng)觸媒,避免在低溫時遇一氧化碳生成羰基鎳,使觸媒活性受損。
3.8.3.12 檢修后兩塔大、小蓋,必須用變壓器油試漏,嚴禁用肥皂水試漏。
3.8.3.13 觸媒升溫前,必須由電工檢測電加熱器對地絕緣電阻,大于0.2兆歐方可啟動。
3.8.3.14 升溫時,先開循環(huán)機,后啟動電加熱器,停車操作相反。
3.8.3.15 還原后的甲烷化塔觸媒重新升溫,溫度在150。C以下燒斷電爐絲需要檢修時,參加檢修人員必須配戴隔離式防毒器具,加強檢修現(xiàn)場通風,并在周圍30米處設圍欄,不許無關人員進入,防止發(fā)生中毒事故。
3.8.3.16 應經常檢查循環(huán)機密封、潤滑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
3.9 合成 冷凍
3.9.1 合成塔塔頂工作平臺應有足夠大的作業(yè)空間、安全護欄、安全扶梯,并備有適用的滅火器材。
3.9.2 配有余熱回收鍋爐的合成塔出口管線,凡溫度在200。C以上的高壓管道及管件、緊固件,必須按設計規(guī)定用耐高溫防氫脆材質,嚴禁用一般材料代用。
3.9.3 合成觸媒升溫時,必須控制升壓和升溫速率,以防溫度、壓力升降速度過快形成過大壓差而損壞合成塔及有關附屬設備內件。
3.9.4 嚴禁高溫、帶壓拆卸和緊固合成塔大、小蓋,應按照規(guī)程采取降溫、卸壓、置換、保正壓(<0.002MPa)等措施,確保作業(yè)安全。
3.9.5 塔頂熱電偶連接端的試漏,必須用變壓器油,切忌用肥皂水,以防堿液導電引起短路。
3.9.6 嚴格控制觸媒層溫度及系統(tǒng)壓力在規(guī)定的指標范圍內,嚴禁超溫、超壓。
3.9.7 合成塔使用新觸媒,必須嚴格遵守觸媒升溫還原操作方案。
3.9.8 合成塔卸壓放空,應開塔后放空閥。如塔前、塔后同時放空,必須保持塔前壓力大于塔后壓力,以防氣體倒流使觸媒粉末吹入電加熱器。卸壓操作要緩慢平穩(wěn),卸壓速率控制在≤0.4MPa/分,切忌過猛過快。
3.9.9 油分離器排放油水時,切忌過猛過快,以防H2、N2氣體損失和產生不安全因素。
發(fā)現(xiàn)精煉銅塔帶液,要立即采取措施,嚴防銅液帶入合成塔。
3.9.10 應定期檢查,并經常注意低壓系統(tǒng)壓力變化,謹防合成廢熱鍋爐列管、氨冷器盤管泄漏,以避免高壓氣體竄入低壓系統(tǒng)引起爆炸。若發(fā)現(xiàn)低壓系統(tǒng)壓力突然升高,而原因不明時,應作緊急停車處理。
3.9.11 進合成塔廢熱鍋爐的軟水必須除氧,并按規(guī)定對合成廢熱鍋爐進行定期排污,確保爐水中總固體及Cl-含量在規(guī)定工藝指標內。
3.9.12 開用電加熱器前,必須先經電工測量對地絕緣電阻,大于0.2兆歐方可啟用。嚴格遵循先開循環(huán)機后開電加熱器,先停電加熱器后停循環(huán)機的操作程序。
3.9.13 經常注意合成塔塔壁溫度的變化,禁止塔壁溫度超過120。C。合成系統(tǒng)停修,若不更換觸媒,停車期間必須安排專人負責監(jiān)視觸媒層和塔壁溫度,并做好記錄,有異常變化及時處理并報告。
3.9.14 要控制合成塔進口壓差,一般不超過0.8MPa,最大不超過1.0MPa,超過上述規(guī)定,必須及時處理,以防內件受損。
3.9.15 要經常檢查循環(huán)機工作內件的運轉、密封、潤滑情況,如發(fā)現(xiàn)撞擊、震動、大量泄漏等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處理,避免高壓氣體沖擊發(fā)生著火和爆炸。
3.9.16 必須重視放氨操作,防止液氨帶入合成塔或高壓氣體竄入液氨貯槽。
3.9.17 氨冷器、氣氨總管、循環(huán)機出口、液氨貯槽等部位,必須安裝安全閥,并定期校驗,確保準確靈敏。安全閥出口處加導氣管,嚴禁導氣管出口放入室內。
3.9.18 要嚴格控制液氨貯槽壓力在規(guī)定指標范圍內。液氨貯槽倒槽操作,必須嚴格遵守操作程序,防止爆炸事故發(fā)生。
3.9.19 液氨貯槽區(qū)應設置遮陽棚、噴淋水、排水等設施。要有防止發(fā)生液氨大量泄漏事故的預防措施。
3.9.20 液氨貯槽充裝量不得超過貯槽容積的85%。
3.9.21 冰機進出口必須設置液氨分離器,必須注意冰機進出口溫度、有否結霜,防止液氨帶入冰機,發(fā)生液擊事故。
4. 設備
4.1 一般要求
4.1.1 設備管理除執(zhí)行本規(guī)程外,還必須貫徹執(zhí)行化工部的《化學工業(yè)設備動力管理規(guī)定》、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及《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guī)程》。
4.1.2. 建立和健全小氮肥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如設備動力管理責任制、設備維護檢修管理制度、設備密封、潤滑、防腐技術基礎管理制度、鍋爐壓力容器管理制度、設備事故管理制度等。
4.1.3 化工機械設備安裝施工必須委托持有相應的“化工設備安裝資格證書”的單位施工。堅持設備安裝驗收質量標準。
4.1.4 所有機電設備的機械傳動裝置的危險部件,如齒輪、皮帶輪、轉軸、聯(lián)軸器、飛輪等構件,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并經常檢查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
4.1.5 根據(jù)安全生產需要,傳動設備崗位與有關崗位,應設置互相聯(lián)系信號或聯(lián)鎖裝置。
4.1.6 對設備及零配件等,必須建立入庫質量驗收制度。
4.1.7 嚴禁在壓力管道、容器上行走、攀登、敲擊或作起重支架及錨點。
4.1.8 高壓管道的安裝要按照規(guī)范,安裝牢固并用防震材料襯墊,防止產生嚴重振動和摩擦。
4.1.9 各種容器、設備、閥門、管道所設的爬梯、平臺、欄桿等要經常檢查,有銹蝕和損壞要及時修補。
4.1.10 各類風機、泵的安全技術管理,遵照本章壓縮機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
4.2 壓縮機
4.2.1 壓縮機開車前必須符合設備、工藝生產的安全規(guī)定。
4.2.2 新安裝或大修后的壓縮機的管路和容器必須分段吹掃合格。
4.2.3 各種安全附件如安全閥、爆破片、信號、各種聯(lián)鎖、報警裝置應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