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特征
1.1 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現場預埋件、接地扁鐵、安裝作業(yè)等,有較多的電火焊作業(yè);夏季施工防暑降溫燒運茶水等,電火焊作業(yè)皮管接頭處未按要求綁扎或綁扎不牢固,表具損壞自行升壓、皮管老化破裂,電火焊作業(yè)區(qū)下方危險區(qū)域無安全警戒或監(jiān)護人,其他人員逗留或通過;電熱水器燒水噴出等極有可能發(fā)生灼燙傷亡事故。
1.2 事故發(fā)生的地點或設備的名稱:事故主要發(fā)生在埋件加工區(qū);結構施工、地線埋設作業(yè)區(qū),現場休息室、辦公區(qū)及工具室等。
1.3? 事故可能發(fā)生的季節(jié)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一是在施工過程中電火焊作業(yè)時;二是施工中休息飲水時;四是夏季作業(yè)。一般都是人員輕傷害事故。
1.4 事前可能出現的征兆。一是教育培訓不夠,作業(yè)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技術水平低,自我保護能力不強;二是不參加安全學習,自我行為意識強;三是飲水操作不當;四是電火焊作業(yè)人員違章操作,五是隱患排查處理不力等。
2、應急組織及職責
2.1 成立應急處置救援隊
2.1.1應急組織:施工隊成立現場應急處置救援隊,由施工隊隊長擔任應急處置救援隊隊長,專(兼)職安全員任副隊長,技術員、班組長、班組骨干為成員,組成現場應急處置救援隊。
2.1.2主要職責:應急處置救援隊隊長、副隊長等,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救援組成員,急救擔架、藥箱等應急器材趕赴事故現場施救,同時報告施工項目部應急工作組(指揮小組)。在施救過程中,加強對環(huán)境的檢查評估,防止事故的擴大。結合傷員的受傷情況,搬動傷員,避免施救不當造成二次傷害。
2.2 成立應急處置工作組
2.2.1 施工項目部成立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由項目部經理任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副經理(技術負責人)任副組長、技術員,安全員、綜合員、施工隊隊長等為成員,組成現場應急處置指揮小組。
2.2.2主要職責:
組長:負責現場急救指揮,全面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持與應急辦公室的聯系,必要時直接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匯報,并保持聯系。
副組長:負責及時布置現場搶救,保護事故現場,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并及時通知當事人的親人。
成員:在組長的指揮下,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做好現場查勘記錄、對當事人及周圍人員的詢問記錄等,負責引導援救人員和救護人員到達指定地點。
3、應急處置
3.1應急處置程序。
3.1.1在場人員應立即施救,保護事故現場,報告事故情況。
3.1.2應急處置救援隊應立即組織車輛、擔架、急救藥品、器材等趕到事故現場,在應急救援隊長的指揮下,組織應急救援隊成員進行施救。
3.1.3施工項目部應急處置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結合《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指揮現場急救處置工作,并報告應急響應領導小組;必要時直接與地方政府或其他應急單位取得聯系,請求現場應急處置支援。指派專人在相關道路引導應急處置支援和急救人員到達指定地點
3.2 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2.1現場救援人員應立即查清人員受傷情況,與灼燙源的相關位置,環(huán)境及其安全狀況,有無擴大傷害的危險。
3.2.2遇氧乙炔皮管破裂、或脫落燃燒,必須立即切斷氣源。遇高處人員灼傷,救援人員必須確認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
3.2.3救援人員應及時將傷員轉移到安全區(qū)域進行急救工作。
3.2.4待急救車輛趕到現場后,立即協助救護人員將傷員搬移到急救車輛上,并指派專人護送。
3.3事件報告流程。
3.3.1 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見附件一)
3.3.2 事件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現場應急救援隊負責人報告;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施工項目部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項目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遇情況緊急時,施工項目部應急處置工作組可以直接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故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注意事項
4.1 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救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手套等。
4.2 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鉗子、螺絲刀等用具必須絕緣良好;使用消防器材時,拔掉銷子、對準火焰根部噴射;不得采取包裹方式保護受傷人員的灼傷部位。擔架應放置平穩(wěn)、牢靠,必要時有專人把持。急救車輛停放位置應盡量靠近傷員,無法靠近時,必須處于安全區(qū)域。
4.3 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應急處置救援人員,在事前必須接受應急預案和處置預案培訓和演練;所有人員必須了解應急器材的存放位置,熟悉掌握操作使用規(guī)程和方法,防止操作不當,造成事態(tài)擴大。
4.4 現場自救和互救的注意事項:在自救時必須高度重視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狀況,有外部應急處置援助時,應急指揮小組組長,必須與外援負責人保持良好的溝通,積極配合,避免配合不當,造成意外。
4.5 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根據現場人員傷亡情況,在第一時間內確認人、財、物、機等多方面的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外援處置的,立即報應急領導小組確認,也可以直接與地方應急處置機構取得聯系,請求應急處置援助。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急處置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4.6 應急救援結束后,必須保持現場原始狀態(tài),等待地方政府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上級主管部門等,現場勘查后,得到拆除現場、恢復工作的指令時,方可恢復工作。
4.7 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必須保持原始狀態(tài),被移動或拆除的的物品、材料,必須做好狀態(tài)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