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不嚴格履行停送電手續(xù)、不進行檢查確認而隨意送電。
第五條?? 架設的臨時線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1、臨時線路必須保證絕緣性能良好,使用負荷正確,接頭處包扎完好,全線無裸露。架設高度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2、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戶內離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架設時需要設專用電桿或專用瓷瓶固定,禁止在頂棚、樓上、腳手架上或其他不安全的地方掛線,嚴禁在有高壓線、易燃、易爆、刺割、腐蝕、澆鑄、輾壓等場地架設臨時電氣線路。
3、臨時線一般不得任意拖地,如確實需要拖地應加裝可靠的安全套管,以防止移動磨損、輾壓或割斷電線。
4、臨時線與設備水管、門窗等安全距離應保持0.3米以上,跨越交通路口不得低于6米,并用電桿和瓷瓶固定。臨時線地面架設需要跨越交通道路時,必須在外面加鋼管埋置地面以下。
5、安裝好的臨時線路,未經(jīng)技術管理部、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察部同意,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擅自改動或搭接其它臨時線。
第六條?? 電氣安裝檢修安全規(guī)定
1、電氣檢修工作一般應停電進行。如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并須經(jīng)所在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在電氣技術人員的監(jiān)督下方可帶電作業(yè)。
2、在停電、送電時,應嚴格按用電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3、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器檢修工作前,應安裝防護裝置(掛警告牌和臨時接地線)。在拆裝接地線時,應按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4、對高壓電氣設備檢修和維護工作必須貫徹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同時嚴格按照專用規(guī)程執(zhí)行。
5、高空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穿好防護鞋等個人防護用品,確保人身安全,人體與帶電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6、檢修機電設備時,應先由電工填寫《檢修工作票》,履行停電手續(xù),在驗電、放電確認無誤,做好封地后再拆電源,且必須在電閘手柄上掛“有人檢修不準合閘”的警示牌,防止有人誤合電閘送電發(fā)生人身事故。
7、檢修生產(chǎn)設備時,必須首先由崗位工履行停電手續(xù),將需要檢修的電源確認,并斷開電源開關,掛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閘”停電牌。經(jīng)電工檢查確認無誤,由崗位工打好閉鎖,方可作業(yè)。
8、巡視或維修電源線路時,無論電源線停電與否,均應視為有電或隨時有來電的可能;對線路故障點必須當有電對待,必須制止任何人靠近線路斷落點,在8米以外留專人看守并迅速報告上級妥善處理。
9、現(xiàn)場接檢修電源時,必須明確責任人,一種電氣開關只能控制一臺電氣設備,嚴禁一閘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