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條 礦用設備(器材)的維護、更新和報廢
??????? (一)維護
??????? 1、機電科是礦生產(chǎn)設備(器材)日常修理的管理部門,負責修理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 2、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使用范圍內的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小修。
??????? 3、設備的中修和大修一般由礦機廠承擔,機廠無力承擔修理的設備,由機廠寫出書面報告交機電科核實并簽字蓋章,上報分管設備領導批準,經(jīng)主要領導同意,由機電科、審計科聯(lián)合辦理外委修理。
??????? 4、機電科負責每年年初,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組織編制設備年度大修理計劃。上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監(jiān)督實施。
??????? 5、主提升、運輸系統(tǒng)每天保證2小時的檢修維護時間,采掘設備每天要保證不少于4小時的檢修時間。
??????? 6、每月月底為固定停產(chǎn)檢修日(特殊情況除外)。每月20日由機電科組織各設備使用單位召開檢修預備會議,根據(jù)設備運行狀態(tài)和生產(chǎn)情況認真編制停產(chǎn)檢修計劃,報分管領導批準后下達檢修任務書并監(jiān)督實施。
??????? 7、設備檢修完畢,由機電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不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 (二)更新、報廢
??????? 1、設備更新改造規(guī)劃及年度計劃,由機電科負責按照國家頒布的設備更新目錄和規(guī)定的更新時間組織編制,經(jīng)礦分管領導審批,報主要領導批準后機電科組織實施。
??????? 2、由礦分管設備領導組織機電科、財務科、審計科等部門組成鑒定小組,提出報廢意見,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 ①凡已提完折舊的老舊設備,由公司分管設備領導審批。
??????? ②凡未提完折舊確需提前報廢時,由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
??????? ③凡提折舊達80%以上,單臺設備原值不足3萬元的設備,確需提前報廢時,可按①項辦理,其余值攤入成本。
??????? ④綜采設備雖未達到使用年限,但出煤量已過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并提完折舊者,亦可申請報廢。
??????? ⑤礦用器材性能達不到生產(chǎn)要求,維修改造費用超過原值50%或社會上推出新型替代產(chǎn)品性能顯著提高的,可申請報廢,采購新型器材。
??????? 3、待報廢設備(器材)在未批準前,應妥善保管好。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將其中可利用的部分,折價入帳,入庫保管。
??????? 4、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由礦固定資產(chǎn)管理小組寫出報告,上報縣國資局批準后辦理報廢沖賬手續(xù)。報廢設備的殘值收益,應用于設備的改造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