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作好巡回檢查記錄,發(fā)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和處理。巡回檢查的項目應包括:
1.各項工藝指標操作參數、運行情況、系統(tǒng)平衡情況;
2.管道接頭、閥門及管件密封情況,是否存在泄露;
3.防腐層是否完好;
4.管道振動情況;
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間、管道和相鄰構件的摩擦情況;
7.閥門等操作機構潤滑是否良好;
8.壓力表等安全保護裝置的運行、完好狀態(tài);
9.靜電跨接、靜電接地、抗腐蝕陰極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10.是否存在其它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