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2、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3、涂裝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安全管理通則
二、儲存安全技術條件
1、儲存間與明火的間距應大于30m。
2、儲存的物品有應防潮措施。
3、儲存間的室溫應控制在30 度以內(nèi)。
4、儲存間的周邊不得有可燃物。
5、儲存間應設置有防泄漏設施。
6、儲存間的墻體材料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5h 的不燃耐火材料。
7、儲存間周邊如沒有比其更高的建筑物,則應設置防雷接地裝置。
8、儲存間的門應向外開啟,窗應防止陽光直射儲存的物品。
9、儲存間應設備防爆型的通風裝置。
10、金屬儲存桶應設置靜電接地裝置。
11、儲存室內(nèi)的配電線路應采用金屬套管或非燃硬塑套管。
12、儲存室內(nèi)的所有電器應采用防爆型(開關、燈、通風設備)。
13、儲存間外應有獨立的電源總開關。
14、根據(jù)儲存間的面積,儲存間內(nèi)應設置干粉球形自動滅火器。
15、儲存間外應設置足量的干粉滅火器。
16、儲存間外應設置必要量的消防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