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2)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也應給以短續(xù)鈴聲或報警。
3)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電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氣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性能是否都正常。
5)在軌道上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力大于6 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住。對于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7 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住。
6)司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存在未消除的鼓掌,應通知接班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