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得超過40℃,超過時應采取有效的降溫措施。
1、使用乙炔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1 禁止敲擊、碰撞;
1.2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應是與地面垂直處的平行距離)。
1.3瓶閥及減壓器凍結(jié)時,嚴禁用火烘燒,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熱水解凍。
1.4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1.5乙炔瓶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的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二者間距不得小于5米。
1.6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1.7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cè)后方,動作要輕緩;
1.8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m3/h;
1.9瓶內(nèi)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乙炔氣瓶內(nèi)剩余壓力與環(huán)境溫度的關(guān)系
環(huán)境溫度℃ | <0 | 0-15 | 15-25 | 25-40 |
乘余壓力MPa | 0.05 | 0.1 | 0.2 | 0.3 |
2、運輸乙炔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2.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2 用車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時,應橫向排放,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度三分之二;
2.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熱夏天應避免白天運輸;
2.4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2.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2.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頒發(fā)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guān)規(guī)定。
3、儲存乙炔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3.1在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在現(xiàn)場或車間內(nèi)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墻隔成單獨的儲存間,并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時不超過40瓶的乙瓶庫,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chǎn)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3.2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的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5米,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nèi);
3.3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shù)缆窌惩ǎ谄涓浇鼞O有消防栓和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3.4乙炔瓶儲存時,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3.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放在一處。
3.6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3.7乙炔瓶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guān)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