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小學安全實施細則》,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廣大的師生人身安全,特訂交通安全制度如下:
1、廣大師生要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在來校和回家的路上不管是騎自行車,還是步行,一定靠右走,不并行,騎車不準帶人,不準撒把,不準勾腰搭背,不騎好漢車。嚴禁12歲以下的學生騎車上學。
2、騎車或步行,過“十”字、丁字路口或橫穿馬路時,做到:一看、二停、三能行,一定不能闖紅燈。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
3、乘車要文明、主動買票、扶老攜幼、車未停穩(wěn)不準上下車,排除一切不安全的因素。
4、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發(fā)現(xiàn)危險情況要及時報告司法機關(guān)或交通管理部門,努力排除不安全隱患。
5、在校學生嚴禁在校內(nèi)騎自行車,學生不準騎摩托車更不能駕使其它機動車輛。
6、以上安全制度望廣大師生自覺遵守,相互監(jiān)督,誰出問題誰負責,確保我校交通安全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