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為
以下不安全行為可能是有意的或無意的。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包括未經許可開動。關停。移動機器,開動、關停機器時未給信號,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忘記關閉設備,忽視警告標志、警告信號,操作錯誤(如按錯按鈕、閥門、扳、把柄的操作方向相反)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機械超速運轉,沖壓機作業(yè)時手伸進沖模,聲音駕駛機動車,工件、刀具緊固不牢,用壓縮空氣次鐵屑等。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裝置,安全裝置失去作用,調整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使用不安全設備.臨時使用不牢固的設施如工作梯,使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拉臨時線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動工具,用手清理切屑,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工件進行機械加工等。
(5)物體(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吊車吊鉤等)。
?。?)機械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或清掃。
?。?)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yè)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如未戴各種個人防護用品。
?。?)穿不安全裝束。如在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旁作業(yè)時穿著過于肥大、寬松的服裝,操縱帶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時戴手套,穿高跟鞋、涼鞋或拖鞋進入車間等。
(10)無意或為排除故障而接近危險部位,如在無防護罩的兩個相對運動零部件之間清理卡住物時,可能造成擠傷、夾斷、切斷、壓碎或人的肢體被卷進而造成嚴重的傷害。除了機械結構設計不合理外,也是違章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