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礦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全礦地質(含瓦斯地質)及測量技術管理具體負責。
2、負責組織制定礦井儲量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實,要確保開拓、準備、回采、抽放四個煤量合理。
3、參于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的會審,把好提高煤炭回收率措施關,對周邊小煤窯進行監(jiān)控,防止其越界開采。
4、負責組織制定、審批礦井防治水方案、雨季“三防”措施等有關措施。
5、負責對工程圖紙的繪制把關。
6、負責巖巷鉆探,探明構造和煤層位置,防止誤揭煤;負責探放水疏放水工程的實施。
7、負責下達地質測量安全預報及地測質量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