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 本規(guī)程用于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設(shè)備。
??? 2? 適用范圍
? 本規(guī)程適用于指導RYD-100-8鹽浴爐的操作與安全操作。
? ? 3? 管理內(nèi)容
??? 3.1? 操作規(guī)程
??? 3.1.1? 電爐的啟動方法:
??? 3.1.1.1? 在第一次起動時(或新鹽啟動),應先在電極上裝置起動電極,起動電極與電極用砂布銼刀等銼平,用夾頭緊固之,然后在鹽槽內(nèi)鋪上新鹽,其高度至起動電極曲折之處,用木槌搗實,將變壓器分接頭開關(guān)放在3檔(5-7伏)接通電源,檢查一下電極是否有電流,如電流不正常應重新緊固起動電極,待鹽溶化4-8小時即可拆下起動電極,依鹽的熔化情況及時加入干鹽,并可漸次提高電壓到15伏為止(最高為6檔),如在電爐無負載運行時,可將電壓保持在5-7伏之間進行保溫。
??? 3.1.1.2? 如電爐須隔較長時間停用,則在電爐停后(鹽浴未凝固之前)預先放入烘干好的起動電極,在第二次啟動時,則可按第一次啟動方法執(zhí)行。
??? 3.1.2? 在新爐或修理后的第一次使用時,應采用分段升溫的方法,即先在鹽的熔點溫度附近保持4小時,然后按100℃的進位逐漸升到工作溫度,在每一溫度過程中維持2-4小時,這樣可以防止因升溫太快而使耐火磚開裂。
??? 3.1.3? 工件加熱時的放置:
??? 3.1.3.1? 要保證工件及夾具在干燥情況下方可放入爐內(nèi)。
??? 3.1.3.2? 加熱時工件必須成批放入(在不影響爐溫變化的情況下,也可陸續(xù)放入)。
??? 3.1.3.3? 在鹽浴中,工件不得與爐壁爐底接觸,工件及夾具不得與電極互相接觸,并需與電極保持約50mm的距離以防過熱。
??? 3.1.3.4? 工件分批加熱之重量,需適應于鹽爐每小時之生產(chǎn)量(千克/小時)。
??? 3.1.3.5? 工件在鹽爐內(nèi)的加熱時間須遵照規(guī)定,防止過熱。
??? 3.1.4? 鹽爐之脫氧工作:
??? 3.1.4.1? 每工作班開始工作時,將爐溫升高至較工作溫度略高的溫度。
??? 3.1.4.2? 每次加入脫氧劑一包,在略低于工作溫度停留10分鐘進行脫氧。
??? 3.1.4.3? 清除鹽浴表面及爐內(nèi)的渣子,每班撈渣一次。
??? 3.1.4.4? 在脫氧后如果鹽浴表面浮有不溶物,須進行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