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GP-200型高倍數泡沫滅火機是防爆型的消防設備,下井前應嚴格進行防 爆性能的檢查。
2.使用高泡滅火機滅火時,應以救災范圍的總布局為依據,制定高泡滅火方 案,繪制機組的安設位置和供風、供水、供電及泡沫流程線路示意圖,并在經搶救指揮部批準后,方可實施。
3.滅火機組的所有機電設備〔通風機、水泵、接線盒、開關、電纜線等〕 在井下不準帶電搬移或帶電檢修。
4.滅火機組應安裝在盡量靠近火源,巷道頂幫堅固、支護完好、供水、供電方便,供風量大于250米3/分,及供水量大于15米3/小時的合適地點。
5.機組工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具有熟練的操作技術和排除故障 能力,以及責任心強的救護隊員擔任。
6.滅火機組的安裝須符合下列要求:
6.1滅火機的前級泡沫發(fā)生器至末級通風機的所有連接部位,都必須加橡膠墊圈牢固鎖緊,不準留有縫隙。通風機、水泵的輸入電纜線及連接插座必須懸掛在巷道幫上,嚴禁在底板上亂堆,以防浸濕而造成電源短路;
6.2機組的整體連接必須成一直線,并平穩(wěn)固定在發(fā)泡位置上,還應有千分之五的流水坡度;
6.3擋泡密閉墻應牢固嚴實,頂部要設300×2000毫米觀察孔(用玻璃板密封);在行人一側,應設有0.5×0.8米的鎖風門。向上山發(fā)泡時,擋泡墻應為反 向密閉并加固,以防泡沫反壓摧垮;
6.4檢查發(fā)泡網的安裝是否牢靠,噴嘴是否對正中心;噴嘴葉輪和噴灑面積調節(jié)套旋轉是否靈活,并調好噴嘴的噴灑面積;
6.5檢查潛水泵進水口的過濾網固定是否牢靠,泵體沉入水面深度應不小于 200毫米;
6.6檢查吸藥管抽吸量控制閥門的定位指示是否在標定記號的位置上,有無因搬運碰動而走位;
6.7檢查電源線、水龍帶、水柱計的連接是否牢靠,有無差錯。
7.滅火機組的操作程序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7.1機組接通電源后,必須首先進行短時間的分機試轉,分別檢查通風機、 水泵是否正常運轉,供水管路是否暢通,有無漏水漏電現(xiàn)象;
7.2接到開機命令時,必須按以下順序開機:
①開風機;②開水泵;③將吸藥管插入藥液桶中吸藥發(fā)泡。
7.3機組在正常發(fā)泡時,應嚴密監(jiān)視水壓表和水柱計,并通過觀察孔觀看發(fā)出的泡沫是否達到滅火標準的要求,判斷泡沫在巷道中的輸送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