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Y 5087-93 含硫油氣田安全鉆井作法
SY 5225-1994 石油與天然氣鉆井、開發(fā)、儲運防火防爆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SY 5279.1-91 石油井口裝置 額定工作壓力與公稱通徑系列
SY /T5323-92 壓井管匯與節(jié)流管匯
SY /T5405-1996 酸化用緩蝕劑性能試驗方法及評價指標
SY /T5745-1995 采油采氣工程常用詞匯
SY /T5836-93 中深井壓裂設計施工方法
SY 6137-1996 含硫氣井安全生產技術規(guī)定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壓裂 fracturing
利用各種方式產生高壓,作用于儲層形成具有一定導流能力的裂縫,可使井達到增產(注)目的的工藝措施[SY/T 5745-1995中7.1]。
3.2 酸化 acidizing
將配制好的酸液以高于吸收壓力且又低于破裂壓力的壓力注入地層,借酸的溶蝕作用提高近井地帶油氣層滲透率的工藝措施[SY/T 5745-1995中7.2.24]。
3.3 酸壓裂 acid fracturing
由高壓泵注入一定粘度液體(酸)致裂碳酸鹽巖儲層并使裂縫擴展,依靠酸液與壓開的碳酸鹽巖裂縫面作用產生凸凹不平的層面,由此保持裂縫,達到壓裂的目的[SY/T 5745-1995中7.1.2]。
4 施工設計的安全要求
4.1 施工設計原則與內容按照SY/T 5836-93第8章執(zhí)行。
4.2 應標明添加劑、酸液及酸化反應物的有害因素。
4.3 應有井口及管線試壓、風向及設備擺放位置的要求。
4.4 應提出勞動防護用品以及預防事故的措施。
4.5 施工作業(yè)的最高壓力應不大于承壓最低部件的額定工作壓力。
4.6 使用封隔器時,套管平衡壓力應低于套管抗內壓強度,同時應使封隔器所承壓差低于封隔器的額定工作壓差。
4.7 井口裝置或加保護器后的井口裝置的額定壓力必須大于或等于施工設計的最高壓力。
4.8 應提出井口裝置的固定措施。
4.9 酸化、酸壓裂設計應按照SY/T 5405的酸液緩蝕劑進行選擇。
4.10 含有硫化氫的油、氣、水井的施工作業(yè)設計,應按照SY 5087-93中7.9執(zhí)行。
5 施工作業(yè)前的安全要求
5.1 施工作業(yè)設備、設施的安全要求
5.1.1 高壓管匯無裂紋、無變形、無腐蝕,壁厚符合要求。探傷、測厚按照SY 5225-94中4.5.5.4執(zhí)行。
5.1.2 壓裂泵頭,泵頭內腔外表不應有裂紋;閥、閥座不應有溝、槽、點蝕、坑蝕及變形缺陷,若有應及時更換。
5.1.3 壓裂酸化地面高壓管匯中對應的壓裂車出口管線都應配有單流(向)閥。
5.1.4 壓裂機組的壓力儀表應每年標定一次,以保證其靈敏、準確。
5.1.5 應保證壓裂機組發(fā)動機緊急熄火裝置性能良好。
5.1.6 壓裂車泵頭保險閥應清洗涂油,安全銷子的切斷壓力不應超過額定工作壓力。
5.1.7 應設專人檢查所有進出口閥門開關是否靈活、控制有效,并按工作流程開啟或關閉。
5.1.8 井口裝置應按照SY 5279.1整體試壓,合格后方能使用。
5.1.9 含硫化氫油、氣、水井施工作業(yè)設備的要求按照SY 6137-1996第3章執(zhí)行。
5.2 施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要求
5.2.1 施工場地要堅實、平整、不存積水,便于車輛出入。
5.2.2 在氣井或有特殊要求的油井施工作業(yè)時,壓裂機組發(fā)動機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車輛、設備的排氣管均應裝有阻火器。
5.2.3 施工作業(yè)應有安全照明措施。作業(yè)車輛和液罐的擺放位置應與各類電力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5.2.4 施工作業(yè)車輛、液罐應擺放在井口上風方向,各種車輛設備擺放合理、整齊,保持間距,便于撤離。其它車輛應停放在上風方向距井口20m以外。
5.2.5 井口裝置應按設計要求用鋼絲繃繩、地錨等措施固定。
5.2.6 連接井口的彎頭應使用活動彎頭。
5.2.7 井口放噴管線用硬管線連接,分段用地錨固定牢固,兩固定點間距不大于10m,管線未端處彎頭的角度應不小于120°,且不得有變形。
5.2.8 氣井放噴管線與井口出氣流程管線應分開,避開車輛設備擺放位置和通過區(qū)域。
5.2.9 天然氣出口點火位置應在下風方向,距井口50m以外。
5.2.10 排污池應設在下風方向,距井口20m以外。
5.2.11 油基壓裂液罐應擺放在距井口50m以外。罐與混砂車應保持5m以上的距離,罐的四周設高度不代于0.5m的防護提與設備隔開。
5.2.12 施工作業(yè)現場應設明顯安全標志,嚴禁煙火,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5.2.13 對高壓油氣井除按常規(guī)配備滅火器材外,現場應配備2臺以上的消防車。
5.3 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要求
5.3.1 現場施工負責人應召開所有施工作業(yè)人員參加的安全會,進行安全教育。
5.3.2 施工作業(yè)人員進入施工作業(yè)現場應穿戴相應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
5.3.3 壓裂施工作業(yè)時,所有操作人員應堅守崗位,注意力集中,高壓作業(yè)區(qū)內不允許人員來往。非施工人員應遠離施工現場。
5.3.4 施工作業(yè)應有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應急預案以及人員的救護和撤離措施。應明確現場施工負責人以及消防人員、救護人員的責任。
5.3.5 含硫化氫的油、氣、水井的施工作業(yè)按照SY 6137-1996第6章執(zhí)行。
6 施工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6.1 嚴格按設計程序進行施工,未經現場施工負責人的許可不得變更。
6.2 進行循環(huán)運轉,檢查管線是否暢通,儀表是否正常。
6.3 對管匯、活動接頭等部位進行試壓,按照SY/T5323-92中的5.4.2進行。
6.4 低壓管匯應連接可靠,不刺、不漏。
6.5 起泵應平穩(wěn)操作,逐臺起動,排量逐步達到設計要求。
6.6 現場有關人員應配戴無繩耳機、送話器,及時傳遞信息。
6.7 操作人員應密切注意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向現場施工負責人匯報,服從指揮。
6.8 若泵不上水,應采取措施。若措施無效,應立即停泵。
6.9 高壓管匯、管線、井口裝置等部位發(fā)生刺漏,應在停泵、關井、泄壓后處理,不應帶壓作業(yè)。
6.10 混砂車、液罐供液低壓管線發(fā)生刺漏,應采取措施,并做好安全防護。
6.11 出現砂堵,應反循環(huán)替出混砂液,不應超過套管抗內壓強度硬憋。
6.12 酸化、酸壓施工作業(yè)應密閉施工,注酸完后用替置液將高、低壓管匯及泵中殘液注入井內。
6.13 計量液位的人員到罐口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其他人員不宜到罐口。
7 施工作業(yè)后的安全要求
7.1 按設計要求裝好油嘴,觀察油管、套管壓力,控制放噴。
7.2 查看出口噴勢和噴出物時,施工人員應位于上風處。通風條件較差或無風時,應選擇地勢較高的位置。
7.3 作業(yè)完畢應用清水清洗泵頭內腔,防止被酸、堿、鹽等殘留物腐蝕。
7.4 禁止亂排亂放施工液體,從井口返出的酸液應放入預先準備好的池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