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鹵代烷滅火系統(tǒng)單向閥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鹵代烷1301和鹵代烷1211滅火系統(tǒng)所用的單向閥。
2 引用標準
GB 795 鹵代烷滅火系統(tǒng)容器閥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3 術語
3.1 開啟壓力:使閥開啟瞬時的最大壓力。
3.2 最大工作壓力:將容器充裝滅火劑充壓,并置于下述三種溫度中的較高者,此時容器中的平衡壓力。
a.50℃;
b.最高使用溫度;
c.制造廠推薦(或規(guī)定)的最高工作溫度。
4 性能要求
4.1 總則
單向閥安裝在鹵代烷滅火系統(tǒng)管道中,它的作用是防止管道中滅火劑反向流動。
單向閥啟閉動作是由滅火系統(tǒng)工作時滅火劑流動的能量來驅動的。
單向閥的設計應符合鹵代烷滅火系統(tǒng)的實際需要,使其能長期可靠的工作。
4.2 工作溫度界限
單向閥的工作溫度界限為—20℃到50℃,當設計工作溫度超過這個界限時,應標記其工作溫度界限。
4.3 材料
閥體及其內(nèi)部的零件用金屬材料制造。
4.4 強度和密封要求
4.4.1 密封要求
單向閥應按5.2.1條的試驗方法用水進行密封試驗,水壓試驗壓力應為單向閥最大工作壓力的1.5 倍,試驗時不得有滲漏和肉眼可見的變形等影響強度的缺陷。
4.4.2 強度要求
單向閥按5.2.2條的試驗方法以3倍的最大工作壓力進行水壓強度試驗,不得有破裂現(xiàn)象。
4.5 反向泄漏要求
單向閥按5.3條試驗方法進行試驗時,其進口處液體泄漏量不得超過0.5ml/s。
4.6 開啟壓力要求
單向閥的開啟壓力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值,在開啟壓力下閥的動作應準確無誤。
4.7 工作可靠性要求
單向閥按5.5條的試驗方法進行可靠性試驗時,應能夠經(jīng)受500次的開啟一關閉試驗,其動作應靈活、準確,不得出現(xiàn)任何故障和結構破壞。
4.8 單向閥的局部阻力損失
介質流經(jīng)單向閥時產(chǎn)生的局部阻力損失采用等效長度來表示,該值由生產(chǎn)廠或產(chǎn)品質量檢測單位經(jīng)測定后提出,井經(jīng)計量部門認定。
4.9 耐腐蝕要求
單向閥按5.7條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后,各部位不應出現(xiàn)影響其性能要求的腐蝕損壞,本試驗結束后,需再進行5.3條和5.5條的試驗,并滿足4.5條和4.7條的要求。
5 試驗方法
制造單位應將設計圖紙、工藝文件及本標準規(guī)定數(shù)量的產(chǎn)品一起提交檢測部門。
5.1 外觀檢測
5.1.1 對照設計圖紙、工藝文件對被試閥進行檢查,檢查結果應符合設計、加工的技術要求。
5.1.2 目測被試閥,其外露的非加工表面涂層要求色澤均勻,外觀光滑平整,不應有傷痕等缺陷。
5.1.3 產(chǎn)品外表不得有明顯磕碰痕跡。
5.2 強度和密封試驗
5.2.1 密封試驗
將被試閥的入口與液壓供給系統(tǒng)相連接,打開出口處的排氣閥,排除單向閥內(nèi)的空氣,緩慢打開液壓供給系統(tǒng)。當出口處有液體流出時,關閉排氣閥門,繼續(xù)加壓至最大工作壓力的1.5倍,保持5min后泄壓,其結果應符合4.1.1條的要求。
5.2.2 強度試驗
密封試驗符合要求后,將單向閥的試驗壓力加至最大工作壓力的3倍,保持5min后泄壓,其結果應符合4.4.2條的要求。
5.3 反向泄漏試驗
試驗方法見附錄 A(補充件),試驗結果應符合4.5條的要求。
5.4 開啟壓力試驗
將被試閥的進口與液壓控制系統(tǒng)相聯(lián),使控制系統(tǒng)慢慢加壓,當壓力增高到被試閥出口有液體流出時,用0.4級壓力表測量其壓力,此壓力即為被試閥的開啟壓力。反復試驗不少于三次,每次的試驗結果均應符合4.6條要求。
5.5 工作可靠性試驗
在20±5℃的溫度下,將單向閥的入口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充壓到工作壓力,在其試驗管路中安裝一個換向閥,使其以每分鐘60次的頻率連續(xù)換向,試驗結果應符合4.7條要求。
5.6 閥門等效長度測定
采用GB795容器閥等效長度的測定方法。
5.7 鹽霧腐蝕試驗
a.鹽霧腐蝕試驗應在鹽霧腐蝕試驗箱內(nèi)進行,箱內(nèi)溫度為35±2℃,噴霧速率為 l~2mL/h(有效面積為80m
2的收集器放入試驗箱內(nèi)24h所測得的平均噴霧速率)。
b.試驗溶液由白色氯化鈉溶于蒸餾水中或去離子水中制成,濃度為50士5g/L, pH值在25℃時為6.7~7.2,噴淋后的溶液不能再次使用。
c.試件經(jīng)清洗、去油污后懸掛于試驗箱內(nèi)的專用支架上,每次試驗只作一個試件,試驗周期為240h。
d.試驗結束后,在干燥箱內(nèi)先干燥0.5~1h,在40℃的清水中清洗,最后在空氣中干燥。
試驗結果應符合4.9條的要求。
6 檢驗規(guī)則
6.1 產(chǎn)品應經(jīng)制造廠家技術檢驗部門檢驗,保證每批產(chǎn)品質量均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6.2 檢驗分類
6.2.1 產(chǎn)品的型式試驗應按本標準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全部項目的檢驗。
6.2.2 產(chǎn)品出廠試驗應按本標準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其中5.1條、5.2.1條、5.3條、5.4條等4項試驗為出廠全檢項目,5.2.2條、5.5條為出廠抽檢項目。
6.3 采取隨機抽樣方法,其試驗程序及取樣數(shù)量,按附錄B(補充件)的規(guī)定進行。
6.4 檢驗結果判定
6.4.1 型式檢驗
本標準所規(guī)定的試驗全部合格,該批產(chǎn)品為合格品。
本標準中5.2條、5.3條、5.4條、5.5條各項中有一項不合格,該批產(chǎn)品為不合格品。其余各條不合格時允許加倍抽樣檢驗,如仍有不合格者,則該批產(chǎn)品為不合格品。
6.4.2 出廠檢驗
本標準規(guī)定的5.1、5.2、5.3、5.5條各項試驗全部合格,該批產(chǎn)品為合格品。
本標準規(guī)定的5.3條、5.5條試驗有一條不合格時,允許加倍抽樣檢驗,仍不合格,該批產(chǎn)品為不合格。
6.5 標志和包裝
6.5.1 標志
單向閥體表面應有永久性的標志牌和滅火劑流動方向箭頭,標志牌內(nèi)容應注明工作壓力,公稱通徑、制造日期以及制造廠的廠名或廠標。
6.5.2 包裝
a.包裝箱內(nèi)應有裝箱清單,合格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b.包裝箱應有隨機備件;
c.產(chǎn)品外露口應用塑料或其他軟質材料塞住,防止污物進入閥體內(nèi)部;
d.包裝應符合運輸和貯存的要求;
e.包裝箱外面應有下列內(nèi)容:
?、?產(chǎn)品型號(名稱)及規(guī)格;
?、?內(nèi)裝數(shù)量;
?、?包裝箱外形尺寸;
?、?整體重量;
?、?產(chǎn)品出廠時間或序號;
⑥ 制造廠名稱、地址;
⑦ “輕放”、“防潮”、“防碰”、“防顛倒”等字樣或標記。
附錄A
單向閥的反向泄漏試驗
?。ㄑa充件)
A1 裝置
A1.1 試驗組件
單向閥及兩端帶有管子的長度應不大于750mm。
表A1 單向閥試驗的工作壓力
A1.2 量筒
容量為50mL到1000mL之間。
A1.3 試驗臺
包括一個容積不小于20V的儲存容器(V為試驗組件和在快速開啟閥與快速排泄閥之間試驗臺管路的總容積);空氣和水的供給系統(tǒng);單向閥試驗組件及其兩端裝置的兩個快速開啟閥。
儲存容器中水的容積在2V和3V之間。
A2 試驗程序
A2.1 單向閥及其組件按正常工作狀況安裝。
A2.2 試驗的操作過程
A2.2.1 用空氣吹洗試驗臺,排除積水,關閉所有閥門,打開進水閥和排氣口,當儲存容器被水充到2V與3之間的容積時,關閉進水閥和排氣口,并打開空氣閥向儲存容器中充壓,當充壓到表A1中給定的壓力時,關閉空氣閥。然后打開排水閥T和快速開啟閥E,并通過排水閥T進行排水。
A2.2.2用空氣吹洗試驗臺,排除積水,打開進水閥和排氣口,當儲存容器被水充到2V與3V之間的容積時,關閉進水閥和排氣口,并打開空氣閥向儲存容器中充壓,當充到表A1中給定的壓力時,關閉空氣閥。打開排水閥B,并在排水閥B下面放置量筒。然后打開快速開啟閥S放水。經(jīng)10s到30s后,打開排水閥T放水,記錄量筒中的容積。
附錄B
試驗程序圖
?。ㄑa充件)
B1 試驗程序說明
B1.1 試驗序號
1.外觀檢查 (5.1)
2.密封試驗 (5.2.1)
3.強度要求 (6.2)
4.反向泄漏試驗 (5.3)
5.開啟壓力試驗 (5.4)
6.工作可靠性試驗 (5.5)
7.等效長度試驗 (5.6)
8.鹽霧腐蝕試驗 (5.7)
B1.2 說明
a. 上述試驗序號在圖中用方框中的數(shù)字表示。
b. 試驗所需的試件數(shù)用圓圈中的數(shù)字表示。
B2 試驗程序圖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舒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