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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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國際上稱作化學品安全信息卡,簡稱MSDS或CSDS)是一份關于危險化學品燃爆、毒性和環(huán)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應急處置、主要理化參數(shù)、法律法規(guī)等方面信息的綜合性文件。國際標準化組織于1994年就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nèi)容和編寫要求做出了規(guī)定,頒布了 ISO11014標準。我國對1996年制訂的標準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版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guī)定》(GB1648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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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技術說明書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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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說明書的主要作用體現(xiàn)在5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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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化學品安全生產(chǎn)、安全流通、安全使用的指導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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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應急作業(yè)人員進行應急作業(yè)時的技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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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危險化學品生產(chǎn)、處置、貯存和使用各環(huán)節(jié)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提供技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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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化學品登記注冊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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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企業(y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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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生產(chǎn)企業(yè)必須按照國家法規(guī)編寫和向用戶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并且要5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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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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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學品及企業(yè)標識;(2)成分/組成信息;(3)危險性概述;(4)急救措施;(5)消防措施;(6)泄漏應急處理;(7)操作處置與儲存;(8)接觸控制/個體防護;(9)理化特性;(10)穩(wěn)定性和反應性;(11)毒理學資料;(12)生態(tài)學資料;(13)廢棄處置;(14)運輸信息;(15)法規(guī)信息;(16)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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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說明書采用“一個品種一卡”的方式編寫,同類物、同系物的技術說明書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寫有害性組分及其含量范圍。有關數(shù)據(jù)和資料要真實、可靠。說明書的內(nèi)容每5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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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危險化學品的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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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裝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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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包裝結構強度和防護性能及內(nèi)裝物的危險程度,將危險品包裝分成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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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級包裝貨物的危險性大,包裝結構強度要求高,防護性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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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級包裝貨物的危險性較大,包裝強度要求較高,防護性能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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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級包裝貨物的危險性小,包裝強度和防護性能要求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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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12463—1990)規(guī)定了危險品包裝的4種試驗方法,即堆碼試驗、跌落試驗、氣密試驗、液壓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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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12463—1990)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提出了如下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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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應結構合理,具有一定強度,防護性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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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裝應質(zhì)量良好,其構造和封閉形式應能承受止常運輸條件下的各種作業(yè)風險,不應因溫度、濕度或壓力的變化而發(fā)生任何滲(撒)漏,包裝表面應清潔,不允許粘附有害的危險物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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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裝與內(nèi)裝物直接接觸部分,必要時應有內(nèi)涂層或進行防護處理,包裝材質(zhì)不得與內(nèi)裝物發(fā)生化學反應而形成危險產(chǎn)物或?qū)е孪魅醢b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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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內(nèi)容器應予固定。如屬易碎性的應使用與內(nèi)裝物性質(zhì)相適應的襯墊材料或吸附材料襯墊妥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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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盛裝液體的容器,應能經(jīng)受在正常運輸條件下產(chǎn)生的內(nèi)部壓力。灌裝時必須留有足夠的膨脹余量(頂部容積)。除另有規(guī)定外,并應保證在溫度55℃時,內(nèi)裝液體不致完全充滿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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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包裝封口應根據(jù)內(nèi)裝物性質(zhì)采用嚴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氣密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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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盛裝需浸濕或加有穩(wěn)定劑的物質(zhì)時,其容器封閉形式應能有效地保證內(nèi)裝液體(水、溶劑和穩(wěn)定劑)的百分比,在貯運期間保持亦規(guī)定的范圍以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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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降壓裝置的包裝,其排氣孔設計和安裝應能防止內(nèi)裝物泄漏和外界雜質(zhì)進入,排出的氣體量不得造成危險和污染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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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復合包裝的內(nèi)容器和外包裝應緊密貼合,外包裝不得有擦傷內(nèi)容器的凸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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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無論是新型包裝、重復使用的包裝、還是修理過的包裝均應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性能試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