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由鳥巢引發(fā)的燃氣事故看用戶通氣點火管理
黃志豐,深圳市中瑞智管理策劃有限公司總經理,實戰(zhàn)型燃氣安全風險控制專家,長期從事燃氣企業(yè)安全風險咨詢工作,精通燃氣安全生產業(yè)務流程,累計主持實施了36個燃氣安全風險咨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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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個由鳥巢引發(fā)的燃氣事故
2013年2月22日上午,江蘇省鎮(zhèn)江市某戶一家四口疑因燃氣中毒,被發(fā)現倒在家中,父子倆當場身亡,母子倆尚在醫(yī)院搶救。[1]而造成這起悲劇的原因,竟然是熱水器排煙道被鳥巢堵塞。死者的妻子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燃氣公司賠償各項損失計728899.50元。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承擔原告損失的20%。后經當地中級法院調解,雙方以18.5萬元了結此案。[2]
燃氣用戶及其委托律師認為燃氣公司應擔責的理由:
1、燃氣公司未履行定期安全檢查義務;
2、燃氣公司接受客戶委托安裝天然氣管道前未盡檢查義務,未指出熱水器存在的隱患(筆者注:超期使用、氣源不匹配)。
法院判決燃氣公司擔責的理由:燃氣公司擔更重保護義務。燃氣公司作為天然氣提供方,根據“利益報償”和“危險控制”理論,應當承擔更重的注意和保護義務,對于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對使用方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防止危害結果的發(fā)生。
由此可見通氣點火前的檢查是非常重要的。實踐中,我們經常碰到類似的案例,主要是由于燃氣用戶方面的原因(維護或使用不當)導致燃氣事故,但都以自身不具備專業(yè)能力而認為燃氣公司應該承擔某項義務;法院也會據此支持用戶的訴求而傾向于由燃氣公司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而燃氣公司往往可能由于缺少相關的關鍵證據而承擔一定的責任。在燃氣公司來看,認為相應的責任和義務被加強了。在此,本文不探討責任和義務的分割和加強問題,主要探討燃氣公司防范通氣點火風險應采取的措施。
二、一般的通氣點火流程和風險
首先,我們看一下點火通氣的流程。主要由簽訂供氣合同、通氣前檢查、不符合整改、送氣等步驟組成。如圖1所示:
圖1? 一般通氣點火流程(供參考)
其次在通氣前檢查過程中主要的安全隱患來自立管、膠管、灶具、熱水器等四個方面,如圖2。
圖2 通氣點火風險分析思維導圖(供參考)
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我們看看在通氣過程有哪些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