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安排,將在平舒公司井下使用非防爆相機,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井下拍攝的地點必須按規(guī)定的路線進行,拍攝前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整理好拍攝器材。
2、拍攝前,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地點環(huán)境整理好。同時接好風筒確保瓦斯不超限。拍攝地點要安設有與通風調度室直通的電話并保證通訊暢通。攝像人員進入各個攝像區(qū)域前,必須先詢問調度室該區(qū)域目前瓦斯等情況是否允許非防爆設備進入。之后須由該區(qū)域瓦檢員全程陪同,隨時檢查瓦斯情況,一旦瓦斯超過0.5%,立即撤出該區(qū)域。
3、井下拍攝現場施工單位安排專人準備兩臺滅火器。
4、所有拍攝地點在拍攝前,由現場施工部門負責進行充分的灑水滅塵。
5、拍攝前,拍攝現場20米范圍內應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易燃物的地點,其20米范圍內必須進行充分灑水。
6、拍攝時,拍攝人員不得隨意拍攝,不得到許可范圍外拍攝,拍攝點必須遠離可燃物。
7、拍攝器材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拍攝前要對閃光燈的接觸點進行檢查。
8、井下拍攝時,各點拍攝要按順序進行,不準多點同時拍攝。各作業(yè)點拍攝時必須集中拍攝,一次性拍攝完畢。
9、拍攝的井巷、硐室或工作面必須支護完好,拍攝時拍攝區(qū)域停止一切與拍攝無關的工作。
10、在井下拍攝過程中,每次轉移拍攝點前,必須匯報通風調度室。
11、所有拍攝人員不得隨意接觸沿途開關、電源的手把,在開關、電源附近嚴禁拍攝。
本措施未提之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