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
2.腳手架、工作平臺和斜道應綁扎牢固。若有探頭板應及時綁扎搭好,腳手架上的釘子等障礙物應清除干凈。高處作業(yè)或較深的地下作業(yè),必須設有供操作人員上下的走道。
3.澆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應檢查土邊坡有無裂縫、坍塌等現象。
4.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臨時電線必須架空在2.5m高以上。在深坑和潮濕地點施工必須使用低壓安全照明。
5.所有電氣設備的修理拆換工作應由電工進行,嚴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拆動。
6.材料及混凝土的運輸機具應堅實牢固,軸承應經常加油。
7.混凝土攪拌站后臺的裝置及龍門吊等,應安設牢固,攪拌前應經試運轉證明機械各部位工作正常,方可正式攪拌。
8.臨時跳板和走道應搭設牢固。運輸道的寬度,單行道應比手推車及機動翻斗車的寬度大400mm以上,雙行道應比兩輛車的寬度寬700mm以上。
9.用手推車運料應依次行走,不得擁擠、搶先。向攪拌機或料斗內倒料時,不得用力過猛和將車輛脫把。
10.用手推車運輸混凝土,在下坡道、天橋上或跨越坑槽的走道上必須緩慢,防止碰撞傷人和翻車??哲嚪祷貢r,不得將車拖在身后奔跑,以防滑倒和翻車。用翻斗車運輸時,應由專業(yè)駕駛人員駕駛。
11.自卸車卸混凝土或砂、石時,應在現場有關人員指定的地點卸料,開倒車時應有專人指揮。起落自卸車斗時,應有專人指揮。
12.在上料平臺上的卸料人員不得將頭、手、腳伸入井架內;嚴禁在拔桿下站人。運行中途若發(fā)生故障,必須停車修理。
13.澆筑離地2m以上的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14.澆筑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地相向進行,澆筑儲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搭設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15.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16.地下工程深度超過3m時,應設混凝土溜槽。滑放混凝土時,應上下配合。
17.澆筑無板框架的梁、柱混凝土時,應搭設腳手架,并應附設防護欄桿,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18.澆搗圈梁、挑檐、陽臺、雨篷混凝土時,外腳手架上應加設護身欄桿。
19.使用振動機前應檢查:電源電壓,輸電必須安裝漏電開關;保護電源線路是否良好,電源線不得有接頭;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振動機移動時,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他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20.用草簾或草袋覆蓋混凝土時,構件表面的孔洞部位應有封堵措施并設明顯標志,以防操作人員跌落或受傷。草簾和草袋等用完后應隨時清理,堆放到指定地點,并應在堆置地點設置消防設施。
21.在大風雪或暴風、雷雨的情況下(六級風以上),不得在露天進行高空作業(yè);氣溫較低(-15℃左右),又在高空或迎風方向連續(xù)作業(yè)時,應加強保暖,必要時休息取暖。
22.應經常檢查腳手架的接頭處是否牢固,檢查安全防護設置是否齊全,是否因冰、雪、風、雨的影響而松動下沉。走道及跳板通道,應經常清掃或進行防滑處理。
23.酒后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癥的人員,嚴禁參加高空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