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縣氣象局:負責將搶險救援期間天氣、氣候情況,及有關預防可能發(fā)生的災害性天氣及極端氣候事件的措施、建議,隨時報告指揮部。
?。?1)縣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2)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總工會: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13)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工業(yè)經濟發(fā)展局、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搶險救援設備、物質、器材和食品的協調供應,以及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4)縣電業(yè)局:負責事故發(fā)生區(qū)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5)縣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救援的宣傳報導工作;組織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進行宣傳報導和對外發(fā)布信息;對有不符合事實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報導,按規(guī)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6)有關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辦和事故發(fā)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全面情況和相關地質資料、圖紙等;迅速集合本地區(qū)、本單位的搶險救援隊伍進行自救;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救援力量的基礎上,建立并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指揮機構,充實救援力量,保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開展。
五、應急救援行動
(一)應急響應
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指揮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則,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應急救援。被征調的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應當服從指揮調遣,并積極組織參加搶險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二)救援要求
1、現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組織召開各成員單位和救援隊伍負責人及專家聯席會議,通報事故初步情況,在專家協助下制定應急救援實施方案,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2、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救援需要,調集救援設備和器材,指派救援隊伍深入事故區(qū)域,探明情況,搶救傷員,運送遇難者遺體到指定位置存放。在專家指導下,對涉及的工程設施進行維護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3、衛(wèi)生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下,設立現場急救站,開展現場醫(yī)療急救,對傷員簡單處置后,送指定醫(yī)院治療。搞好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的個體防護、監(jiān)護,并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應急救援結束后,各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在撤離事故現場前,要認真做好現場清理,切實消除不安全隱患,經現場指揮部同意后,方可撤離事故現場。
六、事故后期處置
(一)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總工會和當地政府等有關部門負責,會同事故發(fā)生單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處理小組,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積極做好事故遇難者和傷員的補償、治療和家屬安撫工作,確保社會穩(wěn)定。
(二)由當地政府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發(fā)生單位和有關部門籌集資金和物資,搞好災后重建。
(三)由縣有關部門負責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guī)定,配合國家或省開展事故調查。按規(guī)定時限提交調查報告,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的具體措施。
(四)指揮部認真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事故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