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保證迅速有效的處理礦井事故,保護煤礦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礦山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救護中隊在搶險救災的職責
救護中隊負責搶救井下遇險遇難人員,處理井下五大自然災害事故,處理地面重、特大事故,搶救地面事故的遇險遇難人員。
3救護分布情況
3個戰(zhàn)斗小隊;擔負我礦井下的搶險救災任務和工作,同時,還肩負著周邊兄弟礦井和地方煤礦的搶險救災工作。
4報警電話
救護中隊地面電話:
5礦山救護搶險救災程序
5.1救護中隊接到事故召請電話后,必須在1分鐘內出動。不需乘車出動時間:白天不超過120秒,夜間不超過150秒。
5.2電話值班員接聽事故電話時,在問清和記錄事故時間、地點、類別、遇險遇難人員數(shù)量、通知人姓名及單位后,立即發(fā)出警報,并向中隊值班指揮員報告。
5.3礦山救護隊的全體指戰(zhàn)員聽到警報后,應跑步集合,值班小隊面向汽車列隊,在值班指揮員清點人數(shù)并簡要說明事故情況后,攜帶好日常救護搶險必備的救護儀器及根據(jù)事故類別必須攜帶相應的救災裝備,宣布上車出發(fā)。
5.4待機小隊列隊清點人數(shù)后立即轉入值班,礦井發(fā)生火災、瓦斯或煤塵爆炸及煤與沼氣突出事故時,待機小隊應隨同值班小隊出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