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fā)性特種設備嚴重及以上事故的危害,最大程度地減少員工的人身傷害和減輕設備的損壞程度,并使應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地實施,結合XX有限公司生產系統(tǒng)和設備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有限公司所管轄的生產場所內所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裝、檢驗、使用等過程中或其他情況下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應急響應。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疫總局令第2號)
《特種設備特大事故應急預案》(國質檢特[2005]206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
3? 術語和定義
3.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
3.2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3.3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高壓氧艙等。
3.4 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管道。
3.5 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4? 特種設備事故的分類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4.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1.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1.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4.2重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2.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4.2.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4.3較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3.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4.3.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4.3.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4.3.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4.4一般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4.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4.4.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4.4.3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4.4.4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補充規(guī)定的。
5?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XX有限公司是燃煤的熱力生產企業(yè),特種設備被廣泛應用,如蒸汽鍋爐等汽水介質的壓力容器、管道本體、起重機械等。因此,在生產過程中,受管理因素、人員責任因素、環(huán)境因素或設備質量等因素的影響,特種設備存在發(fā)生事故的可能,事故的類型主要有:
5.1 鍋爐受壓部件、蒸汽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可能由于超壓或管道材料老化發(fā)生爆裂,高溫高壓蒸汽、水噴射到人體,將引起嚴重燙傷或死亡。
5.2 乙炔、氧氣瓶等如意外爆炸,會傷害其周圍人員。
5.3 起重機械的危險在于起重設備故障或操作不當,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垮塌、傾倒事故,導致吊物墜落,損壞設備或引起人員傷亡。
5.4 自然災害(如地震等)引發(fā)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
6?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6.1 加強設備維護,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做好預防工作。
6.2 以人為本,首先要保護人身不受傷害,一旦發(fā)生事故造成人身受到傷害,及時組織搶救。
6.3 采取積極措施,避免事故擴大,避免或減少人身和設備的損害。
7? 組織機構及職責
7.1 應急組織體系
本預案的應急組織體系與《XX有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一致。
7.2 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預案的指揮機構及職責與《XX有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一致。根據突發(fā)事件情況和需要由指揮部領導調集應急搶險組、醫(y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組、安全警戒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
8? 預防與預警
8.1 危險源監(jiān)控
8.1.1 蒸汽鍋爐、壓力容器、管道等危險源的監(jiān)控方式主要是壓力表、溫度表等熱工儀表、報警裝置及信號等;安裝有安全門以泄壓的方式保證壓力容器不超壓;預防措施是:維護好設備、安全門、儀表及報警裝置,定期檢查,按規(guī)程操作。
8.1.2 橋式起重機設備的監(jiān)控方式主要是靠經常的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主要措施:設備本身設置有安全裝置,做好設備及安全裝置的日常和定期維護。
8.1.3 明確各部門的安全責任,安全科對廠內起重設備等負安全監(jiān)督責任;生產管理部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負技術監(jiān)督責任;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維護單位對其負管理責任;針對特種設備,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
(2)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工作;
(3)適時分析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做好特種設備和監(jiān)測設施的維護工作;
(4)及時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手續(xù),保證設備合法使用;
(5)按期申報特種設備檢驗,保證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
(6)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8.2 ?預警行動
8.2.1 I級預警:特種設備發(fā)生應急事件造成人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及以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值1000萬元以上;壓力容器,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引起大型火災,或向廠外蔓延;依靠公司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滿足應急要求的突發(fā)事故;或發(fā)生一般事故以上的情形。
8.2.2 Ⅱ級預警:特種設備發(fā)生應急事件,無人員死亡、有人員重傷但3人以下;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值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引起中型火災,牽涉到人員和物資疏散;橋式起重機械發(fā)生倒塌事故;其他現場值班人員依靠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滿足應急要求的突發(fā)事故。
8.2.3 Ⅲ級預警:特種設備發(fā)生突發(fā)應急事件,未造成人員受傷及以上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小型火情,現場可以控制。
9? 信息報告與處置
9.1報告
9.1.1 任何人發(fā)現突發(fā)事件,應立即向班長(電話:91)、值班領導(電話見值班表)報告,并在1小時內向廠應急指揮部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報告
9.1.2 達到II級預警時,值班領導和值長立即向廠應急指揮部領導及辦公室報告,1小時內廠應急指揮部領導向公司應急指揮部領導(安全科長)報告。
9.1 .3達到I級預警時,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廠應急指揮部領導立即(20分鐘內)向公司應急指揮部領導(安全科長)報告,1小時內向高青縣安監(jiān)局及高青縣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報告。
9.1.4 情況緊急時,突發(fā)事件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高青縣安監(jiān)局及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報告。
9.1.5信息報告在廠區(qū)范圍主要通過辦公室固定電話及手機;在廠外主要撥打對方手機。
9.1.6 如須向外應急求援,可撥打119、110、120等公共服務電話。
9.2處置
9.2.1 對于由鍋爐及主蒸汽、再熱蒸汽管等發(fā)生爆炸或重大泄漏的突發(fā)事件
(1) 運行現場搶險組人員立即停爐,對事故設備進行系統(tǒng)隔離;
(2) 運行現場搶險組人員在事故區(qū)域設置隔離圍欄和警示標志,做好搶修的安全隔離措施;
(3) 檢修現場搶險組人員到現場處理設備缺陷,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9.2.2 對于其他蒸汽系統(tǒng)壓力容器等發(fā)生爆炸或泄漏,但不影響安全運行的突發(fā)事件
(1) 運行現場搶險組人員立即做好系統(tǒng)隔離,對事故區(qū)域設置圍欄隔離;
(2) 檢修現場搶險組人員到現場處理設備缺陷,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9.2.3 對于壓力容器爆炸事故導致火災的突發(fā)事件
(1) 發(fā)現人員報警后,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qū)域等待消防隊救援人員到場滅火。
(2) 運行搶險組實施現場火災救援方案,消防隊員開展火災救援行動。
(3) 治安保衛(wèi)組做好道路及人員隔離,組織人員疏散。
9.2.4對于起重機械坍塌的突發(fā)事件
(1) 確認事故無進一步發(fā)展后進入現場檢查。
(2) 一旦發(fā)現有人員傷亡,立即報警(市話120或110),并實施《生產現場作業(yè)傷害應急救護方案》組織搶救,醫(yī)療救護組協(xié)調組織。
(3) 檢修搶險組檢修人員到現場檢修設備。
(4) 打電話119向消防中心報警,消防搶險組出動救援。
9.2.5 需要時,向廠應急指揮部報告,調動其他救援組待命或進入事故現場,也可向外求援(市話119、110報警或周圍單位)。
9.2.6 應對突發(fā)事件現場進行拍照,以備事后分析和理賠留下證據。
10?? 應急響應
10.1 ?響應分級
10.1.1 ?I級響應:對應于I級預警。
10.1.2? Ⅱ級響應:對應于Ⅱ級預警。
10.1.3 ?Ⅲ級響應:對應于Ⅲ級預警。
10.2? 響應程序
(Ⅲ級響應)
10.2.1 發(fā)生特種設備突發(fā)事件后,發(fā)現人立即向值長和值班領導報告,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力所能及的救援工作。
10.2.2 值長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通知相關運行人員和檢修人員到達現場,實施現場有關處置方案,有關人員應在15分鐘內到達主控室報到,聽從值長調遣。
10.2.3 值長和值班領導向廠應急指揮部領導(廠安全直接責任人、安全科長)及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Ⅱ級響應)
10.2.4 如達到Ⅱ級預警,值長和值班領導向廠應急指揮部領導匯報,廠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Ⅱ級響應,召集相關救援組人員到達現場,對尚未到達現場的應急救援小組指派代理人;或做好待命狀態(tài)和出擊準備。
10.2.5 各應急救援組開展相應救援工作。
(Ⅰ級響應)
10.2.6如達到Ⅰ級預警,廠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Ⅰ級響應,在1小時內向高青縣安監(jiān)局及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報告。
10.2.7上級的指令,指揮部指揮各救援組做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或做好待命狀態(tài)和出擊準備。
10.3應急結束
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完畢,由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總指揮發(fā)布應急響應終止命令。
10.4 信息發(fā)布
應急處置期間相關信息的發(fā)布原則、發(fā)布時限、發(fā)布部門和發(fā)布程序等與《XX有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一致。
10.5 后期處置
10.5.1應急響應終止命令發(fā)布后,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就本次突發(fā)事件召開專題會議,商議后果消除、生產秩序恢復、污染物處理、善后理賠等事項。
10.5.2 善后處理組組織對突發(fā)事件進行調查,提交調查報告。
10.5.3由應急指揮部組織對應急能力評估,總結緊急應變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吸取經驗教訓,提出預防、改進、完善《預案》的具體要求,并突出重點制定改進落實的措施。
11? 應急保障
11.1應急隊伍保障
本預案的應急保障隊伍與《XX有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一致。
11.2應急主要資源如附表所示:
附表: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資源
序號 | 名稱及型號 | 功能 | 數量 | 存放位置 |
1 | 防護工具、保護用品 | 滅火 | 3套 | 倉庫 |
2 | 行車 | 起吊 | 1輛 | 車間 |
3 | 鏟車 | 搬運 | 1輛 | 倉庫 |
4 | 呼吸器 | 急救 | 2套 | 各運行車間、主控室 |
5 | 泡沫、干粉滅火器材 | 滅火 | 1批 | 生產、辦公現場指定位置 |
6 | 消防栓 | 滅火 | 1批 | 生產、辦公現場指定位置 |
7 | 電焊機 | 應急焊接 | 1批 | 檢修電焊班 |
8 | 氣體切割機 | 應急切割 | 1批 | 檢修電焊班 |
9 | 撬棍 | 撬門等 | 4根 | 檢修電焊班 |
10 | 救護車 | 急救 | 1輛 | 行政部辦公室 |
11 | 急救藥品 | 現場急救 | 1批 | 主控室、小倉庫 |
12 | 照相機 | 取證 | 1臺 | 安全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辦公室 |
說明 | 根據需要,不斷補充,并補列于本表。 |
12? 培訓和演練
12.1培訓
12.1.1所有與特種設備有關聯的部門,每年都要制定針對性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12.1.2培訓計劃實施完成后,要完整記錄在培訓臺帳上,以備職能部門查驗。
12.2演練
12.2.1責任部門每年至少應針對特種設備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12.2.2參加演練的人員主要是突發(fā)事件發(fā)生時擔負處理的人員(但不限于)。
12.2.3演練內容主要是本預案“9.2處置”內容(但不限于)。
13 獎懲
13.1對突發(fā)事件處理得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獎勵。
13.2沒有按要求制定特種設備突發(fā)事件應急培訓計劃和實施培訓的,按沒有完成月度工作任務而納入月度績效考核內容。
附加說明
本預案于XX年3月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安監(jiān)局)第一次編制和發(fā)布,XX年7月進行第一次修訂。XX年10月按照《電力企業(yè)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完成第二次修訂,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