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法規(guī)、標準不要漏掉
安全評價時使用的主要法規(guī)、標準不要漏掉,應盡可能全面。因此要熟悉掌握有關安全法規(guī)、標準及其主要內容。如安全驗收評價驗收壓力管道時,對其施工單位資質問題不僅要使用原勞動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jiān)察規(guī)定》(勞部發(fā)〔1995〕161號),而且要使用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鍋爐局《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實施細則》(質技監(jiān)局鍋發(fā)〔2000〕99號)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應具有規(guī)定的相應資質證。如涉及液化烴儲罐安全現狀評價時,不僅要使用《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GB50094-1998《球形儲罐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還要注意使用GB12337-1998等規(guī)范。
為不漏掉主要法規(guī)、標準,在針對評價的物質、設備、工藝過程,找出相關法規(guī)、標準后,要比較篩選、選用主要的。既不能太少,又不能太多;防止運用法規(guī)、標準太少,影響評價深度不夠。引用的標準太多,浪費時間,重點不突出。在安全檢查表中編寫評價依據時,不僅要寫出法規(guī)名稱、標準號,而在此欄內分別寫出標準號及其條款。
另外,在編寫安全檢查表之前,應詳細地列出所依據的法規(guī)、標準,使人們在使用安全檢查表方法檢查時先有一個概括的了解,并且與檢查表中的評價依據要一一對應。法規(guī)文號、標準號、名稱要書寫準確。同時在評價報告末尾附錄主要的安全法規(guī)、標準(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順序分開)及參考文獻資料,這樣會使評價結果較為全在,有說服力,也便于建設單位使用和專家評審。
3.及時掌握信息,熟練準確運用
搞好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搞好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工作,應該熟練掌握、準確運用國家、行業(yè)和地方頒布的危險化學品及其相關的鍋爐、電氣、工程建設等各專業(yè)安全法規(guī)、標準,提高安全評價的準確性,才能使評價報告符合委托方安全生產要求,更好地為建設單位或企業(yè)服務。要多渠道掌握新的法規(guī)、標準發(fā)布信息和原有的法規(guī)、標準修訂情況;要注意法規(guī)、標準的時效性,不能使用過期作廢和沒出版的標準。為此,一是從《中國標準化》、《中國標準化導報》或國家質檢總局、建設部定期出版的標準目錄匯編中查找、收集;二是在閱讀有關報刊文章時注意收集此方面信息; 三是到所在地區(qū)標準書店購買最新出版的標準,或到有權威的省市級標準文獻室咨詢、購置最新的標準。
為提高運用法規(guī)、標準的準確性,要對評價報告做好審核、校對、對運用的法規(guī)、標準逐條檢查,避免出同差錯。特別是在引用相關的評價報告時,要注意重新檢查對照所引用的法規(guī)、標準是否準確,這樣,既加深了對法規(guī)、標準的認識,又做了校對,防止脫離實際,評價結論與實事不符。
總之,進行安全評價時,熟練掌握準確運用安全法規(guī)、標準,是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出客觀、公正評價結論的重要措施之一。
三、 建議
1.清理整頓過期作廢的法規(guī)、標準
為了搞好我國安全生產工作,各職能部門、各行業(yè)以及各地方均發(fā)布了少安全法規(guī),但是很多安全法規(guī)沒有統一的匯總資料,使從事安全管理和安全評價人員不能詳細了解哪些法規(guī)可以繼續(xù)使用,哪些已經過期作廢。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實施后,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以前頒布的那些安全法規(guī)具有行政許可效力,可以繼續(xù)使用,尚不可知。國家各職能部門機構變化后,有些部門,如原勞動部已不存在,其以前發(fā)布的有關安全法規(guī)如何執(zhí)行,也不清楚。同時,也存在這些法規(guī)需要修訂的問題。
安全標準方面,雖然國家質檢總局對有關產品技術、基礎和管理的標準每年或定期清理公布國家目錄匯編,但對工程建設的國家標準目錄匯編定期頒布的時間較長,不知上年度工程建設標準發(fā)布總的信息情況,有些標準也需要盡快修訂。
為了防止安全評價中使用過期作廢的安全法規(guī)、標準,建議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國家質檢總局及有關部門和地方,應清理整頓在此以前發(fā)布的國家、行業(yè)及地方安全法規(guī)、標準,并在相關報刊或以其他形式及時公布。對有關安全法規(guī)、標準應盡快組織修訂、補充和完善。
2.制訂規(guī)范安全評價細則
近兩年來,國家安監(jiān)局發(fā)布了不少安全評價導則,對促進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搞好安全評價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但為了確保安全評價質量,使安全評價工作更加規(guī)范,除應盡快發(fā)布《專項安全評價導則》等配套技術規(guī)定外,還應對安全評價報告中的法規(guī)、標準的運用深度、評價方法的運用規(guī)定、各評價單元內容的設置(特別是工藝單元內容的設置)、安全評價報告的評審、評價報告質量的確定等制訂一些更細致具體規(guī)定,以進一步提高我國的安全評價工作水平,促進我國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