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受傷,理應被認定為工傷。貴陽的大勇,在工作中突發(fā)意外,申請工傷認定時,公司卻以“未簽勞動合同,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為由拒絕配合。
雙方為此打起了官司,近日,烏當區(qū)法院審理了此案。
沒簽合同,工作中受傷
今年47歲的大勇,2015年2月在貴陽某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
3月22日,大勇在上班時,發(fā)生了事故,經(jīng)診斷為“右前臂離斷傷、右側氣胸形成”。
事后,大勇住院治療74天,花了不少錢。住院期間,大勇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及醫(yī)療補助,但該公司僅支付了醫(yī)療費后,便不予理睬。
出院后,大勇多次找到公司,要求申報工傷,補償這段時間的工資,及住院的開銷。
遭到公司拒絕,公司認為,大勇上班不到一個月,雙方?jīng)]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存在勞動關系,大勇發(fā)生事故后,公司已為其支付了醫(yī)療費用。
申請工傷,遭遇一波三折
為了申請工傷賠償,大勇不得不先證明雙方的勞動關系。
2016年5月,大勇帶著公司發(fā)的工作服、工資花名冊、考勤等,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最終認定,大勇在該公司工作,工資由公司發(fā)放,大勇接受公司的管理,雙方之間的關系符合勞動關系的特征,雖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勞動關系確定后,2016年9月,大勇再次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016年11月,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大勇為工傷,經(jīng)貴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大勇的傷為五級傷殘。公司支付大勇停工留薪期內(nèi)工資,并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以及交通費、工傷鑒定體檢和鑒定費等,雙方解除勞動關系。
但公司不服,近日起訴至法院。
不交工傷保險,用人單位賠大了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已經(jīng)法院生效的判決書確認,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大勇可以要求解除勞動關系。
大勇系工傷,且經(jīng)鑒定為五級傷殘,大勇作為勞動者依法享有工傷待遇,因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應按照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支付工傷待遇費用。
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因公致殘被鑒定為五級至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8個月的本人工資。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故判決,解除大勇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向大勇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1.2萬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6萬元、一次性工傷補助金13.1萬余元、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13.1萬元,及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鑒定費、交通費,共計31.8萬余元。
法官說法
未簽合同,不影響勞動關系
在勞動爭議糾紛過程中勞動關系是基礎,沒有了勞動關系,也就無法談及之后的諸如勞動報酬糾紛、工傷待遇糾紛等。
“未簽訂勞動合同,并不代表勞動關系就不成立。”本案的主審法官介紹說,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只要當事人雙方的主體資格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即便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也成立。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勞動保障權益受到侵害時,同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一樣,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jiān)察、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等途徑,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案件主審法官還提醒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盡量保存好相關證據(jù),以便出現(xiàn)勞動爭議后,證明勞動關系。
如: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及“服務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及“報名表”、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都能作為認定勞動關系的證據(jù)。
勞動合同保護的是雙方權益
“不簽勞動合同明顯是違背《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卑讣鲗彿ü俳榻B說,勞動合同保護的是雙方權益,作為勞動者必須要求用工單位為自己購買勞動社會保險,這樣即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使其傷有所償、傷有所醫(yī)。
而對于用工單位而言,也是一份保障。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是為企業(yè)構筑了一條“保險帶”。以工傷來說,通過工傷基金的互濟功能,很大程度上減輕了用工單位的經(jīng)濟負擔,更有利于企業(yè)的正常生產(chǎn)和經(jīng)營。
一些企業(yè),出于節(jié)省人力成本、存在人員流動性等主客觀因素的考慮,往往忽視對員工入職手續(xù)的管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和交納社會保險。但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一旦發(fā)生員工工傷等糾紛,用人單位將得不償失。
如果企業(yè)不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那么出現(xiàn)工傷事故之后,全部的賠償金都將由企業(yè)來支付。
像本案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等費用,本該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但大勇受工傷,用人單位卻因未給大勇交納工傷保險費,工傷賠償只能由用人單位全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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