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近日調整因工負傷人員傷殘標準,1至6級因工負傷人員月傷殘津貼增加100元至125元不等,這也是近年來牡丹江市第6次上調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據(jù)了解,對于2009年12月31日前由市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6級因工負傷人員,牡丹江市從2010年1月1日起予以提高傷殘津貼標準,其中6級傷殘人員月傷殘津貼增加100元,1級傷殘人員月傷殘津貼增加125元,中間每5元為一個梯級遞增。對于1996年以前的工傷人員,將在此基礎上再提高10元。
此外,牡丹江市還將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在2009年基礎上提高了14%,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的傷殘人員,護理費標準也在2009年的基礎上分別提高120元、90元和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