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沂源縣魯村鎮(zhèn)學校安全工作手冊
作者:唐傳音
評論: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30日
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為二類的學校(園)不獎不罰,但次年必須在上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加強和提高。
2、對安全工作被動,造成師生人身傷害、學校(園)財產(chǎn)損失等安全責任事故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單位和主要負責人當年評先選優(yōu)的資格,并根據(jù)情節(jié)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學校(園)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加重懲罰,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