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屬于易燃易爆物質,發(fā)生的事故多是瞬間燃爆性,沒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撲救。槽罐車一旦在人口密度大的地區(qū)發(fā)生交通事故,槽罐撞擊泄漏,液化石油氣達到爆炸極限,遇到明火發(fā)生爆炸,后果將極其嚴重。
1.著火危險
運輸液化石油氣的槽車儲罐、鋼瓶以及輸氣管道,由于違章操作或因長期使用,缺乏維修造成性能損失、失靈等,往往會泄漏氣體。泄漏的液化石油氣在擴散中遇到各種明火、電氣火花、靜電火花、機動車輛排氣筒噴出的火星等火源。具有著火危險。
2.爆炸危險
在常溫條件下,液化石油氣在容器內處于氣液兩相平衡狀態(tài),按規(guī)定灌裝的容器氣相壓力可達980千帕以上。我國地域遼闊,各地氣溫有一定差別;公路交通不甚發(fā)達,車輛交通事故時有發(fā)生。因此,長途運輸液化石油氣的車輛有時會受熱、強力震擊和撞擊,具有發(fā)生爆炸的危險。另外,從槽車、鋼瓶以及輸氣管道中泄漏出的液化石油氣,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它的爆炸極限,遇到火源也有爆炸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