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落實校舍安全排查責任,分工負責。
(二)分管領導要組織人員每學期末、開學前對學校所有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處理。維護前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三)學校帶值班人員每周對全校校舍進行一次安全排查,并填寫《學校校舍排查登記表》,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總上報,并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房屋使用人員,每天對所使用的房屋都要進行觀察,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qū)W校領導匯報。領導接到報告,應立即組織人員復查并妥善處置。
(五)凡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排查不認真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