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歷來是各行業(yè)安全生產中最為重要的行業(yè)之一,而石油及其產品自身以及在其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更是化工安全中的重中之重,火災更是必須防范的危害。
1 石油火災危險性
1.1 石油的易燃性
石油及其產品都具有較低的閃點、燃點和自燃點,具有比煤炭、木材等物質易燃燒的特性。其閃點、燃點和自燃點越低,越容易燃燒,危險性越大。
1.2 石油的易爆性
石油及其產品的蒸氣在空氣中達到爆炸極限時,遇火即能爆炸。下限越低,爆炸危險性越大。著火過程中燃燒和爆炸又往往交替進行??諝庵惺驼魵鉂舛冗_到爆炸極限時,遇到火源,就會發(fā)生爆炸,然后轉為燃燒。超過爆炸上限時,遇火源先燃燒,待濃度下降到爆炸極限時,隨即會發(fā)生爆炸。
1.3 石油的易沸騰突溢性
含水石油和重質石油產品在油罐中燃燒時,有時會引起油品的沸騰和突溢噴濺,造成燃燒的油品大量外溢,甚至從罐中猛烈噴出,形成的火柱可高達70-80米,火柱噴射距離順風向可達120米遠。這樣不僅易造成人員傷亡,而且由于火場上輻射熱大量增加,容易延燒臨近的油罐,擴大災情。
1.4 石油的熱膨脹性
石油及其產品的體積隨溫度上升而膨脹。盛裝油品的容器,若靠近高溫或受日光爆曬,會因油品受熱膨脹破裂,增大火災危險程度。火場及其附近的油桶受到火焰輻射熱的作用,如不及時冷卻,也會因膨脹爆裂增加火勢,擴大災害范圍。
2 天然氣火災危險性
2.1 燃燒性
天然氣在火源作用下,空氣中能夠產生劇烈的燃燒,并出現火焰。天然氣燃燒無物態(tài)變化,燃燒速度快,放出熱量多,火焰溫度高、輻射熱強,因而危害性大。
2.2 爆炸性
天然氣泄漏在大氣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時,遇火源即發(fā)生燃燒或爆炸。若容器或管道中已經形成了爆炸混合物氣體,那么此時遇火源發(fā)生的燃燒或爆炸危險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