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1.能識別巡查區(qū)域內(nèi)的各種火源和各種用電設備,并能判定違章用火行為;
2.能識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設施;
3.能判斷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能判斷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5.能識別防火門、防火卷簾等消防分隔設施;
6.能判斷各類防火分隔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7.能對消防設施的在位及完整情況進行核查與評價;
8.能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進行核查與評價
9.能填寫《防火巡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