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過對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的發(fā)生。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生產場所和儲存區(qū)的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
3.定義
3.1危險物質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的危險。
3.2單元
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公司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3.3臨界量
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guī)定的數(shù)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shù)量等于或超過該數(shù)量,則該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3.4重大事故
工業(yè)活動中發(fā)生的重大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給現(xiàn)場人員或公眾帶來嚴重危害,或對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環(huán)境造成嚴重污染。
3.5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shù)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6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儲罐存放區(qū)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轉庫房。
3.7儲存區(qū)
專門用于儲存危險物質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qū)域。
4.職責
4.1安全部組織有關部門對生產場所及儲存區(qū)危險物質最大儲存量進行計算。
4.2安全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重大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辨識、傳遞和建檔。
4.3安全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重大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定期評估,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測、監(jiān)控。
4.4安全部負責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傳遞至相關部門、從業(yè)人員。
4.5安全部、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相關從業(yè)人員進行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
4.6安全部、生產部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4.7安全部負責將重大危險源形成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4.8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場所每月對其安全設施檢查一次
5.工作程序
5.1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5.1.1根據GB18218-2009《重大危險源辨識》中危險物質的界定。
5.1.2安全部組織相應的部門,對存在危險物質的生產場所和儲存區(qū)進行計算單元的劃分,并對各單元進行最大儲存量計算。
5.1.3安全部根據各單元的計算結果,按其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或一般危險源進行辨識。最大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為重大危險源,形成評估報告。
5.2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5.2.1安全部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檔案內容包括物質名稱、數(shù)量、性質、地理位置、管理人員、安全規(guī)章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等。
5.2.2安全部將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每年組織一次評估形成報告,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重大危險源報告應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可能產生的事故類型、安全措施與預防措施、應急預案等。
5.2.3重大危險源報告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新知識的獲取、技術的發(fā)展情況進行修訂,報告修訂后重新到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5.2.4設備部定期(根據國家對設備規(guī)定的檢測周期)對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設備、安全設施和強檢儀表進行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復印件及時傳遞至安全部。
5.2.5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按《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3防護器具、設備設施的管理
5.3.1安全部負責指導按本公司《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中規(guī)定的防護器具、設備設施的配備標準,對重大危險源和一般危險源所屬崗位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器具、設備設施,并將所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器具、設備設施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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