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全員的安全教育,使廣大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克服麻痹思想,組織職工有針對性的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生產(chǎn)知識,做到思想上重視,生產(chǎn)上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起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操作技術訓練,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嚴禁酒后操作。
二、堅持經(jīng)常和定期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堵塞事故漏洞,獎罰當場兌現(xiàn);堅持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邊查邊改的原則;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領導、查隱患,并制定詳細的起重吊裝作業(yè)安全注意事項:
1、起重吊裝作業(yè)前,應確定工作步驟、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2、起重吊裝作業(yè)前清除工地及所經(jīng)道路的障礙物,做到工地整潔、道路暢通。
3、使用新工具或采用新工藝時,必須經(jīng)過技術鑒定,并應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措施。
4、各種起重機械使用前,應進行試吊。試吊時,還應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確認良好。試吊包括靜載重和動載重。靜載重試吊的重量應為標定吊重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min,對各部位進行檢查。動載重試吊的重量為標定吊重的1.1倍,起到適當高度后,做扒桿轉(zhuǎn)動等動作,再檢查吊機各部位是否良好,經(jīng)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5、各種吊機在使用和走行時,應有良好的道路。
6、起重工必須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設備的性能、所吊重物的特點和確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7、吊機指揮應由對起重作業(yè)有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指揮人員的哨音、手勢和旗語應宏亮、正確、清楚。如遇有妨礙司機視線處,應增加傳遞信號人員。
8、起重工在工作時應集中精力,明確分工,服從統(tǒng)一指揮。
9、起吊重物時,起重扒桿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安止動器,收緊吊鉤和鋼絲繩。
10、采用扒桿起吊重物時,扒桿、吊具的材料必須符合起重重量的要求,纜風繩和地錨必須牢固。
11、起吊重物時,首先應明確其重心,確定應使用的吊具和捆扎部位。兩支點起吊時,兩千斤頭(索)之間的夾角不應大于600。
12、起吊重物時,吊具捆扎應牢固,應封鉤防滑脫。捆扎有棱角或鋒口的物體時,吊具應墊以鐵瓦、橡膠、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時,應拴溜繩。
13、起吊重物時,應垂直起吊。嚴禁用吊鉤鋼絲繩在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14、起吊重物轉(zhuǎn)移時,應將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物體高度的0.5m以上。
15、起重機司機及起重工作人員在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嚴禁將重物起吊后離開。司機不得擅自改變操作程序和方法。
16、采用兩臺吊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應在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的指導下進行。在起吊過程中,兩臺吊機必須均衡起落重物,使各自分擔的起重量不得超過其容許的負荷能力。
17、起重所用的鋼絲繩應不起油、無死彎。
18、起重吊機在高壓電線下或附近作業(yè)時,共扒桿與高壓線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