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單位的一貫制度,在本工程施工中,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精神,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貫徹執(zhí)行國家頒發(fā)的《建筑安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實行我單位多年來的安全責任制,作好安全生產日記,建立安全保證體系,達到如下安全目標:創(chuàng)安全文明工地,杜絕人身傷亡事故。
1.安全生產保證措施
1)、在施工中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
2)、執(zhí)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嚴格執(zhí)行國家、東莞市的有關安全生產標準及規(guī)定。
4)、執(zhí)行安全交底制度。
5)、施工機械須掛好安全操作牌。
6)、現場職工應佩帶好各色安全帽及職別標志。
7)、施工時做好原始記錄,施工日志、樁構件、質保書、測量復核、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技術核定單收集保存。
8)、工地應根據季節(jié)特點制定防火、防盜、防強風等相應措施。
2、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1)、本工程防火負責人為工程負責人,防火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2)、現場消防器材由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持完整有效。
3)、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與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另外執(zhí)行持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4)、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5)、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7)、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器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
9)、下班前要認真檢查現場,包括現場辦公室、休息室、生活集裝箱,熄滅一切明暗火種,切斷所有機械設備電源。
3、地下管線及其它地上設施的安全及加固措施
1)、施工前,配合業(yè)主,與電信、市政、供水、供電等城管部分取得聯系,詳盡了解地下和地上管線和建筑情況。
2)、施工中,應計算鉆機等重型設備的基底壓力,防止碾壞地下管線或地下構筑物。一般情況下,采用鋪墊厚實墊板,分散設備基底壓力,必要時,制定加固措施,報監(jiān)理或業(yè)主批準后實施。
3)、在工程開工前,業(yè)主應按合同要求進行地下管線交底,并辦理有關手續(xù)。施工人員必須熟悉地下管網及周圍建筑物的詳細情況。
4)、在工程開工過程中密切注意周圍管網的安全,遇到不明地下障礙物,立即停止施工,在探明清楚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5)、對于在土方開挖后,有可能波及的地下管網的安全,在開挖之前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采用支護結構對其進行加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