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架搭設安全要求
(1)支架地基應平整、堅實,地基承載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2)地基應做好排水處理,嚴禁被水浸泡。
(3)支架所用的樁木、萬能桿件應仔細檢查。不得使用腐朽、襞裂、大 節(jié)疤的圓木及銹蝕、扭曲嚴重的萬能桿件、鋼管、鋼制件。
(4)支架的立柱應設水平撐和雙向斜撐,斜撐的水平夾角以 450 為宜。 立柱高度在 5m 以內時,水平撐不得少于兩道,立柱高于 5m 時,水平撐間距不得大于 2m,并應在兩水平撐之間加剪刀撐。
(5)支立排架要按設計要求施工,應有足夠的承載力和穩(wěn)定性。
(6)支架高度超過 10m 應設一組(4~6 根)纜風繩,每增高 10m 應增設 一組,纜風繩與地面夾角為 450~600,纜風繩和地錨應安設牢固。
(7)超過六級風力,人、機一律停止作業(yè)。
(8)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安全帶應按規(guī) 定將其系好掛好,以免脫落。
(9)防止高處落物與落物打擊,在施工區(qū)域應設安全警戒線,并掛警示 牌。 (10)所有施工臨空作業(yè)面均需設置欄桿和護欄,按要求布設安全網進行 封閉。在預壓和混凝土澆注時應設專門人員對支架進行觀測,一旦出現(xiàn)異常情 況,應及時處理。
2、支架拆除的安全要求
(1)支架的拆除應按照施工設計規(guī)定的方法、程序拆除。嚴禁使用機械 牽引、推倒的方法拆除。
(2)支架拆除前應先清理施工現(xiàn)場,劃定作業(yè)區(qū)。拆除時應設專人值守, 非作業(yè)人員禁止進入作業(yè)現(xiàn)場內。
(3)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作業(yè)組長指揮,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指揮,步調一致, 并隨時保持作業(yè)場地整潔、道路暢通。
(4)拆除作業(yè)應自上而下進行,不得上下多層交叉作業(yè)。作業(yè)時應先拆 側模,后卸落支架。落架后應先拆底模,后拆支架。
(5)支架的拆除時間,應根據結構的特點、部位和混凝土達到設計的設 計強度要求并遵守《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6)支架拆除后,應及時拆卸桿件、零部件,并碼放在指定的地點或清 運出場。帶釘木模板應及時拔釘。
3、腳手架搭設和拆除的安全要求
(1)鋼管腳手架連接材料應使用扣件,接頭應錯開,螺栓要緊固;立桿 底端需使用立桿底座。鉛絲和白麻繩不得連接鋼腳手架。
(2)腳手板要鋪滿、綁牢,無探頭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腳手架的支撐 上。腳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與模板相連。
(3)腳手架要設置欄桿。敷設的安全設施應經常檢查,確保操作人員和 小型機械安全通行。
(4)腳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齊,積雪和雜物應及時清除。
(5)腳手架高度在 10~15m 時應設置一組(4~6 根)纜風繩,纜風繩的 地錨應設設圍欄,防止碰撞破壞。
(6)拆除腳手架時,周圍應設置護欄或警戒標志,并應從上而下地拆除, 不得上下雙層作業(yè)。
(7)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 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料。
(8)金屬腳手架搭好后,須及時裝避雷針和接地設置,以防雷擊或帶電。
(9)為確保腳手架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處于完好狀態(tài),應對腳手架經常進 行必要的檢查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