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運人:
1、單軌吊機車運輸人員使用的必須是專用車廂,嚴禁使用其他車輛代替人車。
2、吊機車核定載人數量為40人,即每部單軌吊機車掛四個人車,每個人車核定人數為10人,嚴禁超載。
3、乘車人員必須在指定的地點乘坐人車,嚴禁在指定地點以外的區(qū)域乘車。
4、乘坐人員必須聽從單軌吊司機的指揮,自然姿勢坐于乘人車中,待乘坐人員全部坐入車中,掛好保險鏈后,經司機檢查確認無誤鳴笛示警后,司機方可啟動機車,并平穩(wěn)加速至1.2m/s進行運行。
5、運輸途中保持1.2m/s速度運行,嚴禁超速。
6、機車在運行過程中乘坐人員嚴禁隨意上下車。如有特殊情況確需下車,必須聯系和司機取得聯系,司機挺穩(wěn)車后,方可下車。
7、乘車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必須妥善放置,嚴禁攜帶超長物件,嚴禁攜帶易滾動物件。
8、人車在運行途中,乘坐人員嚴禁將頭或手伸出車外,嚴禁在乘坐期間相互嬉戲打鬧。
9、運行途中如遇到突然停車,乘坐人員嚴禁隨意上下車,待問清情況或接到下車通知時方可下車。
10、人車運行至終點站,待司機將機車停穩(wěn)后乘坐人員方可依次下車,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下車,嚴禁相互擁擠。
11、人車運行途中,如發(fā)現異常,司機必須立即停車,待處理完畢后,方可再次啟動機車。
12、火工品攜帶人員嚴禁乘坐人。